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宣布,引導各銀行合理控制信貸投放規模和進度,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及生產能力過剩行業中落后產能和工藝的信貸投入,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大范圍產能過剩。
在這份《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央行稱,銀行系統要改進和加強對節能環保領域的金融服務,合理控制信貸增量,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加強信貸風險管理。
央行要求,各分支機構加強信貸資金行業結構、地區結構和企業結構的監測分析,根據貨幣信貸增長形勢,有針對性地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風險提示,引導轄區內各銀行類金融機構合理控制信貸投放規模和進度。
央行稱,對鼓勵類投資項目,要從簡化貸款手續等角度,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投資項目,要區別對待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對限制類的增量項目,不提供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存量項目,若國家允許企業整改,可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對淘汰類項目,要停止各類形式的授信,并積極采取措施收回和保護已發放的貸款;對不列入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的允許類項目,在按照信貸原則提供信貸支持時,要充分考慮項目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等因素。
此外,央行將指導金融機構對貸款實行差別定價,加大對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并進一步推動將企業環保信息納入央行企業征信系統,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在為企業或項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務時把審查企業信用報告中的環保信息、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作者:郭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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