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這是我國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編制發布的第一個國家專項規劃,也是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五年發展的戰略部署。
規劃明確了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并提出了“十一五”期間的發展目標:經過五年左右的努力,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機制逐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較為完備;監管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技術裝備進一步改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設和檢測技術水平顯著提高;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大幅減少。
為便于對規劃實施成效的評估考核,規劃提出了具體指標,一是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包括:食品安全信息監測覆蓋面達到90%;大中城市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的鮮活農產品抽檢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率達到100%;食品召回覆蓋面達到80%;食品生產企業全國專項檢查覆蓋面達到90%。二是到“十一五”末期,藥品監管水平明顯提高。包括:農村藥品監督網覆蓋率達到100%,農村藥品供應網覆蓋率保持在80%以上;對于現有國家藥品標準的獨立全項檢驗能力,省級藥品檢驗機構和口岸藥品檢驗機構達到100%,市(地)級藥品檢驗機構達到80%;國家級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對歸口產品檢驗能力達到100%,省級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對市場常規產品檢驗能力達到95%以上;藥品監督抽驗覆蓋面由現在的30%提高到80%。
規劃部署了“十一五”期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18項主要任務。其中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任務是:加強食品安全監測;提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關標準;構建食品安全信息體系;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撐能力;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評估評價體系;完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相關認證;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藥品安全方面的主要任務是:提升藥品安全監管水平;規范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強化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監管;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能力建設;推進藥品、醫療器械監管信息化進程;改善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基礎設施。
為確保實現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發展目標,規劃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并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加大投入,支持食品藥品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以保證監管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方針政策,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環保、科技、商務、農業、衛生、工商、質檢等有關部門共同編制,經國務院審議批準的。規劃的實施,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領域工作任務的組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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