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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展設施農業
(一)建設設施農業基地
在特色農產品的優勢產區發展園藝設施栽培、食用菌工廠化栽培、山地竹林設施栽培、畜禽規模設施養殖和水產設施養殖,打造設施農產品品牌,建設一批設施農業基地。大力發展都市農業,發揮福州、廈漳泉大都市區和中心城市的資本、技術、人才優勢,推動農業的設施化、標準化、專業化。抓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提升“菜籃子”產品穩定供給能力。加大扶持力度,將蔬菜大棚等重點設施裝備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工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采取多種方式投資設施農業。綜合運用高新技術、精準施肥、精準施藥、精確作業、精細管理等技術手段和農藝措施,建設精致農業發展示范區。
(二)增強設施農業集成效應
不斷加強基礎設施、機械裝備和生產條件的相互適應與配套;加快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普及推廣,推進生物技術、工程技術和信息技術在設施農業中的集成應用;努力拓展設施農業生產領域,統籌育種、栽培、裝備、管理等多方面的力量,發揮本地資源優勢,充分挖掘設施農業生產潛能。
(三)完善設施農業服務體系
支持設施農業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研發,開發適合我省特點的農業設施裝備,選育推廣優質高產的設施農業新品種,推廣一批低成本、高性能、易維護、易操作的農業設施。開展設施農業技術培訓,提高農戶的科技文化素質和管理水平。強化設施農業技術的推廣和服務,提高農藝控制能力,提升農藝與設施配套水平。推進設施和農藝標準化,提高設施農業管理水平,提升設施農業發展質量和生產效益。
四、推進農業機械化
(一)主攻薄弱環節
推進糧食生產機械化,提高水稻生產機械化水平。積極發展經濟作物機械化生產,提高農作物耕種收環節機械化水平,推動種子處理、灌溉、施肥、植保、烘干、貯藏、加工、運輸等環節的機械化。大力提高畜牧業、水產業機械化水平。鼓勵平原地區率先發展農機化,扶持丘陵山區農機化,普及機耕、發展機收、突破機插機播。加強機耕道路建設,改善農機作業和通行條件。新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農機化示范區。
(二)提高發展質量
推廣中小型、輕簡化耕種收和植保機械,平原地區著力推廣中型農業機械,丘陵地區著力發展小型農業機械,山區積極推廣小型和微型機械。適應農業規模化、精細化、設施化的發展趨勢,加快開發多功能、智能化、經濟型農業裝備,支持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適應丘陵山區的新型農機產品。
創新農業機械化組織形式。大力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培育一批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點。支持農機戶創辦農機作業公司,促進農機服務主體多元化。組建跨區服務隊,設立跨區作業接待服務站,推動農機跨區作業,提高農機使用效率。
(三)創新服務方式
培育農機服務市場,完善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打造一批農機服務品牌。力爭建設4個農業機械鑒定檢測站,建立輻射全省的維修服務中心和30個區域維修服務分中心,培養農機實用人才20萬名以上。提高農機公共服務能力,健全農機安全監理服務網絡,完善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