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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7:“十二五”扶貧開發八大工程
1.整村推進覆蓋工程。繼續堅持把整村推進作為新階段扶貧開發的基本抓手,多措并舉,綜合治理,5年實施整村推進項目2500個,加快貧困鄉村整體發展。
2.特困區域攻堅工程。以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為重點,以深度貧困人口為扶貧對象,連片開發,集中攻堅。每年以縣為單位,實施國家級和省級片區開發項目10個以上,有關專項項目持續爭取和實施。
3.基礎條件建設工程。以小型農田水利、人畜飲水、村組道路、農村沼氣、貧困戶危舊房屋(窯洞)等民生項目為重點,加快改造和建設步伐,有效改善貧困鄉村生產生活基本條件和生態環境面貌。
4.增收產業發展工程。充分發揮貧困地區資源優勢,大力發展壯大馬鈴薯、草食畜牧業、果品、中藥材、高原夏菜及全膜雙壟溝播玉米等區域特色產業。以產業化發展為重點,進一步提升水平,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加快群眾增收步伐。
5.公共服務配套工程。整合貧困地區科技、教育、衛生、計劃生育、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和信息化資源,集中實施一批社會公益項目,在貧困鄉村建立綜合性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6.發展能力提升工程。以開發貧困地區人力資源、提高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為重點,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培訓,培養新型農民。力爭1戶轉移1名勞動力或1戶培養1名掌握1-2門實用技術的科技致富明白人。
7.易地搬遷扶貧工程。以生態環境、生存條件最差的鄉村為重點,科學規劃,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和生態移民,統籌推進移民區基礎設施、產業開發和基本公共服務配套建設,5年完成易地扶貧搬遷30萬人。
8.優美農家示范工程。堅持扶貧開發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實施“三清五改”,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綠化美化村莊環境,實現鄉風文明,村容整潔。
四、實施“十二五”扶貧開發規劃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建立大扶貧格局。
扶貧開發工作關乎公平正義、和諧發展,不僅是重大民生問題,同時也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認真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州指導、縣抓落實、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要求,總結經驗,完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任務、資金、權力“四到縣”制度。依靠各級黨政組織的宣傳動員和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積極帶動,大力營造各級各部門主動關心、社會各方面熱情參與扶貧開發的“大扶貧”環境和氛圍,進一步引導政策、項目、資金、人才、信息等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
(二)健全制度,完善扶貧長效機制。
1.強化規劃引導機制。堅持把扶貧開發納入地方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規劃的實施。省扶貧開發辦公室作為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級扶貧規劃的落實,每年對市州、縣區工作績效進行評價,并對重大項目實施跟蹤管理和階段評估。市、縣兩級要高度重視項目計劃的調研,認真編制年度計劃。各級扶貧部門都應建立健全扶貧項目庫。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凡未進入規劃的項目,不予扶持。
2.創新資金分配機制。堅持和完善要素分配法,著重突出扶貧工作績效因素和重大項目因素比重。同時,資金投向上優先向貧困村基本生存條件改善和公共服務均等化項目傾斜,向整村推進集中連片治理項目傾斜,向大幅提高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的產業化項目傾斜,向加快勞務轉移就業項目傾斜。
3.落實投入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財政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省、市、縣按要求逐級落實財政配套資金比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和稅收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的優惠政策,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建立和完善投入機制。積極爭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區扶貧開發事業。農業保險優先覆蓋扶貧工作重點縣。穩步發展扶貧互助社,吸納民間資金,解決貧困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擴大利用外資渠道,引導和爭取非政府組織、海外華人華僑及各種社團組織,通過不同方式,參與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繼續爭取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援助性扶貧項目,加強與國際組織在扶貧開發領域中的交流與合作。
4.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特困村和深度貧困人口檔案,確保最貧困的群體優先得到相關扶持。繼續推行扶貧項目競爭制度,在同等條件下擇優扶持前期工作扎實、論證充分、效益突出的項目,并采取以獎代補、項目獎勵等多種激勵辦法。
5.完善績效考評機制。強化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堅持扶貧規劃和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到市州、縣市區部門及其成員單位,每年度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和績效考核,將扶貧工作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加強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項目資金管理,完善年度考核機制,嚴格獎優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