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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人才規劃綱要》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省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負責本規劃綱要的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組織實施,制定規劃綱要落實的實施細則和重大人才工程實施辦法,分解細化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切實抓好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確保規劃綱要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建立健全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結合本規劃綱要,編制本地本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注重與本規劃綱要配套銜接,突出本地本行業人才發展重點,形成上下銜接、各方協調的全省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三)強化監督考核和監控評估。
制定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監控指標體系,把人才投入、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效能、人才環境作為考核各級黨政班子人才工作的主要內容。組織開展中期評估,適時進行動態調整,建立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定期報告制度和考核制度,確保規劃綱要有效實施。
(四)加強人才工作基礎建設。
創新人才工作部門的管理體制,加強人才學科和研究機構建設。建立健全人才資源統計制度和定期發布制度。推進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海外、省外、省內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創建完備的人才信用檔案。加強人才工作隊伍建設,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五)營造實施《人才規劃綱要》的良好社會環境。
廣泛宣傳實施本規劃綱要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重大政策和重點工程,宣傳各地各行業培養、引進、使用人才的成功經驗、典型案例,特別是加大對作出突出貢獻人才的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