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縮小城鄉差距為重點,發揮城鎮化在縮小收入差距和促進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從根本上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問題,取決于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化進程。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防止城鎮化異化為簡單的城鎮擴大以及對農村資源的擠占,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有計劃地解決好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和生活問題,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政策措施,不僅要做到公共投入和公共服務真正向“三農”傾斜,加快農村各項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而且要加快探索完善農村宅基地置換、土地自愿有償合理流轉的辦法。
五、繼續抓好農村扶貧工作。必須加大扶貧工作力度,堅持開發式扶貧,從根本上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把扶貧開發的重點放在貧困程度較深的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和特殊類型貧困地區。對一些生態環境脆弱、不適合人類生活居住地區的居民,要逐步遷移到發展條件較好的地區,實行生態移民、異地扶貧。繼續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扶持力度。不斷完善勞動力轉移培訓、產業化扶貧等政策。逐步提高扶貧標準,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實現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
六、健全收入分配調節的工作體系和監測體系建設。要加強對收入分配調節的規劃和領導,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調節工作機制。研究提出收入分配調節的階段性工作目標,統籌中長期規劃安排,綜合制定政策,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要完善職工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建立有關的信息發布和共享制度,健全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申報制度。加強大額資金流動的金融監控,規范各種報酬的支付方式,逐步減少市場交易過程中現金支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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