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明顯改善。但是,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收入差距擴大等問題仍然比較嚴重。溫家寶總理在《報告》中對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我們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認真貫徹落實,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在初次分配中兼顧效率與公平,讓各種要素遵循市場原則取得收益,并加強對不合理因素的調節。一是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宏觀調控指導體系,充分發揮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的調節作用。逐步在各類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并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完善勞動定額管理體制,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二是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調控。通過市場準入引入新的競爭因素,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壟斷行業特別收益金制度。加強對壟斷行業單位內部收入分配的制度約束,建立根據經營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確定經營者與職工收入的合理比例,限制各種不合理的高收入和職務消費。加強對壟斷行業產品和服務的價格管理,進一步完善價格聽證制度,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漲價行為。三是完善資源產品定價機制。建立健全土地、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規范交易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障所有者權益和經營者的合理收入。
二、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以提高居民收入為重點,加快完善財稅體制。要通過完善體制機制,逐步扭轉稅收增長快于經濟增長、政府支出偏重生產性投資的趨勢,避免財政收入增長擠壓居民收入增長空間,解決政府轉移支付和社會保障支出不足影響居民消費傾向的問題。積極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盡快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合理調整稅率級距和水平,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加大對高收入調節力度。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加強對財產性收入的調節,適時開征統一的物業稅。另外,加快慈善事業發展,用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扶持公益性、慈善性基金發展,發揮“第三次分配”對緩解收入差距擴大的作用。
三、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解決公共服務領域的機會公平問題。主要包括:一是受教育機會的公平。提高全民族受教育水平,是縮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徑。政府要加大對基礎教育的投入,特別是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保障不同家庭的孩子有公平接受優質教育的機會,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要向困難群體傾斜。二是就業機會的公平。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打破城鄉、地區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市場分割,讓勞動者在平等競爭中得到合理的報酬,以過程公平促進勞動者發展機會的公平。三是享受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保障機會的公平。要重點加強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著力解決社會保障待遇差別過大的問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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