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完善相關經濟政策。繼續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完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償制度。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修訂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繼續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繼續實施促進節能減排的政府采購政策,完善清單動態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執行政策的獎懲制度。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用于節能減排的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研究開展污水處理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推進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第七,加快法規和標準建設。組織制(修)定飲水機、潛水泵、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等 10余項終端用能產品強制性能效標準;制定合成橡膠、啤酒、乙烯等 20余項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發布微波爐、工業鍋爐等 10余種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規則,完善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制度。在部分行業和企業開展執行能源管理體系國家標準的試點。
第八,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快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加強資源環境、循環經濟基礎研究,建立體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中國資源環境統計指標體系。抓緊組建國家節能中心,健全省級節能監察機構和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結合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實施第二、三產業用能單位能耗調查和主要耗能行業重點耗能設備普查。繼續推進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強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傳輸與統計等能力建設。
第九,開展規劃編制等重大問題研究。編制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開展“十二五”節能專項規劃前期研究,研究節能重大問題,重點做好節能目標預測。對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開展“十二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前期研究,重點對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及排放指標等開展專題研究。做好“十二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的前期研究,重點是目標、技術路線、政策機制等,特別是對垃圾處理技術路線、污泥無害化處理做專題研究,為制訂“十二五”規劃綱要做好前期準備。
第十,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繼續廣泛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以節油節電和全民節能為重點,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普及節能環保知識,積極倡導節約型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做好2010年全國節能宣傳周、中國城市無車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六·五”環境日的宣傳活動。對節能減排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在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開展“汽車節能環保駕駛”活動,大力宣傳節能環保駕駛理念。新聞媒體要加大節能減排報道力度,宣傳先進經驗,曝光反面典型,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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