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抓好城市供熱、照明、交通等行業節能工作
進一步落實2009年北方采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加大督察力度,加強對新建建筑按熱量計價的監管,推動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狠抓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對供熱計量改革工作進行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供熱計量改革過程中的價格、收費、財政、稅收、計量器具監管等問題,研究制定支持和激勵政策。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采暖費補貼“暗補”變“明補”。繼續抓好供熱計量改革示范城市的工作,宣傳推廣典型經驗。
貫徹《半導體照明節能產業發展意見》,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展半導體照明試點示范工程,制定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和驗收評價標準。貫徹落實《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研究制定促進城市照明節能工作的經濟政策和技術規范,推廣高效節能照明產品,探索新能源在城市照明中的應用。組織開展綠色照明示范城市活動,研究制定綠色照明體系評價標準。
加快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各地貫徹落實《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辦法》,盡快出臺《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導則》,明確地級以上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完成時限等要求,并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加大對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建設指導力度,研究開展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示范項目,抓好試點工作。在軌道交通車站、公交樞紐等地區規劃建設自行車停車設施,積極推行自行車租賃系統,做好公共交通尤其是軌道交通與自行車、步行等交通方式的銜接換乘。針對目前軌道交通建設快速發展的形勢,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技術審查力度,研究下發《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編制辦法》。繼續開展“中國城市無車日”活動,加大宣傳力度,爭取更多的城市組織開展無車日活動,宣傳倡導市民選擇綠色交通方式。
(四)抓好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切實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抓好《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的貫徹落實,研究出臺配套的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城市綠線劃定技術規范》和《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規范》,充分發揮城市綠地系統吸塵、降噪、減排等生態功能和科普教育、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引導城市結合舊城改造和棚戶區改造提高老舊城區和人員密集區的綠量和綠地管養水平,切實改善低收入群體居住環境。積極倡導在城鎮園林綠化建設中廣泛應用鄉土植物,大力推廣“節地、節水、節材”的園林綠化技術。
組織開展《風景名勝區條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總結條例實施的經驗,研究制定改進措施。做好資源保護和規劃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繼續推進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管理工作,加強風景名勝區動態監測核查工作。做好世界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管理工作。加強風景名勝區世界遺產地保護監管工作。
二、努力提高市政公用事業的服務質量和安全運行水平
(一)加強城市供水水質安全督察,確保居民用水安全
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城鎮供水安全保障“十二五”規劃》,指導各地加快城市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完善城鎮應急供水機制和能力建設。探索監測、預警、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的聯動機制,儲備應急凈水技術和必要的物資。加快建立和完善供水水質監督機制,建立“全國城鎮供水水質信息系統”。
(二)加強供氣、供熱安全監管和供應保障工作
力促《燃氣管理條例》出臺,做好宣貫和培訓工作。組織編制《“十二五”全國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協商有關部門做好燃氣供應保障工作。加強供氣安全監管力度,督導各地從燃氣管理、技術、應用等方面入手,消除燃氣安全隱患,降低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率。指導各地建立健全城鎮供熱預警和應急保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冬季供熱用煤保障措施,確保安全穩定供應。繼續督促各地按照《北方地區城市集中供熱管網改造規劃》做好改造工作,確保集中供熱管網正常運行。
(三)組織開展橋梁安全督察,推進各地建立橋梁檢測養護長效機制
加大督察力度,對各地執行《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情況進行督察,推進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推進各地建立城市橋梁檢測評估、信息管理等制度,加強城市橋梁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推廣城市橋梁“受控管理”,確保城市道橋安全運行。
三、加強城市建設、管理
(一)提高市政基礎設施輻射帶動力,支持中小城市建設
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支持中小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政策措施。總結推廣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城鄉一體化經驗,推動區域供水、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體系建設,把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與推進城鎮化結合起來,增強市政基礎設施的輻射帶動力。
(二)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全面推廣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總結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工作,在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全面推廣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加強數字化城市管理各項標準的宣貫和培訓,指導各地科學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建設。充分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將數字城管的應用范圍向地下管線、城市安全等領域拓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運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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