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為著眼點,深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著力營造加強安全生產的社會輿論氛圍
(十四)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加大正面宣傳力度,推動安全宣傳工作日常化,使“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思想觀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更加廣泛深入人心。
(十五)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教活動。在相關行業和領域繼續開展平安暢通區縣、平安農機、平安漁業、特種設備安全進校園、安全生產科技周、應急預案演練周、安康杯、安全示范崗等主題鮮明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安全發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識和安全常識進廠礦、進工地、進鄉村、進社區、進校園。
(十六)積極推動安全社區、安全文化和安全誠信建設。總結有關地區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和城鄉安全社區建設試點經驗,擴大影響力和覆蓋面。發揮示范企業和社區的作用,積極探索安全文化和安全誠信建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十七)進一步強化安全培訓工作。進一步完善國家和省、市、縣四級安全培訓體系,強化企業培訓的基礎作用。強力推進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加強農民工安全培訓,嚴格執行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繼續實施煤礦萬名班組長等安全培訓工程;加強基層政府分管負責人、安全監管等部門負責人的安全培訓。
(十八)加強班組安全管理。全面推廣“白國周班組管理法”等班組安全管理先進經驗,會同全國總工會等單位,評選表彰一批作風優良、技能過硬、管理嚴格、生產安全、團隊和諧的全國安全管理先進班組和優秀班組長。
(十九)培養安全專業技術人才。推動采取對口單招、校企聯合等方式,進一步擴大礦業、化工等院校主體專業招生規模。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作用。推動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為高危行業安全生產儲備必需的專業技術人才。
四、以完善制度、強化責任為核心,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著力推動安全責任落實
(二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推進《礦山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修訂。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例等行政法規的制訂工作。繼續制定完善安全生產部門規章。推動地方安全生產立法。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十一)進一步明晰安全監管機構職責。繼續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機構,加強安全生產監察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職能、理順關系。參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安委﹝2010﹞2號),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協調配合工作機制。
(二十二)堅持和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體系。繼續實行并完善月通報、季發布、年考核制度,加強指標實施和工作績效考核,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和通報獎懲,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地方政府行政首長安全生產負責制,重點抓好縣鄉兩級政府安全責任的落實。普遍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嚴格實行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問責制。
(二十三)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以班組建設為重點的現場安全管理;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停產整頓或依法關閉,對企業負責人要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由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十四)加大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做好事故調度統計工作。加快事故調查處理和結案進度,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查處結果。規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置工作。嚴厲打擊瞞報事故行為。
(二十五)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通過積極爭取,把安全生產繼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布局,明確奮斗目標、主要指標和政策措施,推動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進展。
(二十六)加強安全生產政策研究。圍繞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方式方法等,加強安全生產相關政策的研究。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獎懲機制,推動安全生產向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