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對3日發生在烏魯木齊市小西門的針刺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這是由烏魯木齊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第二批針刺案件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如蘇里·阿不都克德爾、阿不都熱合曼·熱扎克、阿不都克尤木·阿尤甫、阿不力米提·買買提于3日10時30分許在烏魯木齊市小西門地下通道內尾隨過路行人李某(女),當他們四人與李某并排行走時,阿不都如蘇里·阿不都克德爾在其他三人的配合下,持事先準備的注射器扎刺了李某頸部一下。
在群眾的協助下,四人被當場抓獲歸案,3日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日,此案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同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以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犯罪批準逮捕。7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對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烏魯木齊市檢察機關認為,這四名犯罪嫌疑人無視國家法律,在公共場所針刺婦女,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且造成嚴重后果,犯罪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當以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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