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勇告訴記者,按照刑事訴訟法,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應在兩個月內偵查終結,形成起訴意見書,如不能終結偵查,可兩次申請延長,第一次為期一個月,第二次為期兩個月。在最長五個月的偵查期間,一旦發現涉嫌新的罪名,可以再次進入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媒體廣為報道,胡士泰等人通過賄賂中國鋼鐵業人士獲得機密信息,但今天披露的涉嫌罪名卻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首鋼國際貿易工程公司礦業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譚以新因牽涉力拓間諜案,涉嫌商業犯罪,于7月7日被北京警方拘留。有報道稱,譚以新與胡士泰過從甚密。
王振勇表示,涉嫌罪名中未出現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可能存在兩種情形。一是經過偵查,目前未發現這方面的犯罪事實;二是雖發現了相關犯罪線索,但尚未查證,還在繼續偵查中。“在檢察機關移送起訴以前,此案可能隨時會有新的變化。”他說。
根據修訂后的刑法,所謂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盡管媒體一直報道胡士泰等人賄賂中國鋼鐵業人士,但也不能排除國內鋼企人士通過賄賂胡士泰等人,獲得與力拓進行交易、牟取利益的機會的可能性。”一位法律界人士說。
“如果檢察機關最終以目前公布的兩項罪名移送起訴,對力拓四名員工的指控將大大輕于涉嫌竊取國家機密罪。”王振勇說。修訂后的刑法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行為人秘密竊取或者故意泄露、使用,或者違反約定,侵犯商業秘密,造成商業秘密權利人重大損失的行為。所謂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從法定刑來看,侵犯商業秘密罪最高刑責為有期徒刑7年,最低僅為15天以上、6個月以下的拘役。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高刑責為有期徒刑15年,最低也只是拘役。而竊取國家機密罪最高可判處死刑。“目前公布的兩項涉嫌罪名,可以數罪并罰。”王振勇說。
從辦案程序看,侵犯商業秘密罪一般由公安機關的經濟偵查部門辦理,竊取國家機密罪則由國家安全部門辦理。根據刑事訴訟法,侵犯商業罪屬一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即可會見律師。但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則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會見時,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
新華社報道說,對于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業秘密的我國有關鋼鐵企業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已于近日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不過,報道未透露可能涉嫌何種罪名。“如果是與侵犯商業秘密有關的犯罪,鋼企有關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應該與胡士泰等人一樣。”王振勇說。
不過,王振勇指出,國內鋼企人員如涉嫌受賄,罪名也可能與胡士泰等人不同。如果該企業為百分之百國有股權,那么就可能被認定為受賄罪,而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受賄罪的主體為國家工作人員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委派人員。“兩者量刑時差異極大,受賄罪最高刑責為死刑,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高刑責只是有期徒刑15年。”他說。
另悉,中鋼協常務副秘書長羅冰生今天在接受央視記者采訪時表示,完全支持、完全擁護、完全贊同國家執法部門所采取的這些行動。(記者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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