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報道,一位伊拉克官員22日稱,伊拉克將向41家外國石油公司賦予石油開采權合同以提高石油產量,這將使跨國公司能夠有機會從未開發的伊拉克油田獲得高額利潤。
伊拉克石油發言人阿斯姆-吉哈德對法新社稱:“我們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環境和經驗選擇了35家具有國際標準的公司,我們將批準它們進行石油開采活動。另外六家來自阿爾及利亞、安哥拉、巴基斯坦、土耳其、越南的國營石油公司也將獲得石油開采權。它們將擁有開發油田的第一優先權。競標工作將在議會通過石油法之后進行。”
將于6月30日簽署的協議預計將是短期安排,伊拉克石油部還沒有提供一個時間框架。這一協議將為全球能源巨頭在36年后重返伊拉克鋪平道路,這被認為是評估已被證實是世界第三大原油儲量的第一步。伊拉克想將其日石油產量提高50萬桶,它目前的日石油產量為250萬桶,接近美國于2003年3月發動伊拉克戰爭之前的水平。伊拉克的石油出口是它的主要收入來源,伊拉克石油部希望在未來五年內將石油產量提高至每天450萬桶。
伊拉克的原油儲量估計為1150億桶,但它目前缺乏開發石油的基礎設施和最新技術,它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之后經歷了多年的國際制裁。 在國際石油公司投入巨額投資之前,伊拉克議會還得首先完成有爭議的石油法,美國認為石油法是伊拉克走向國家和解的關鍵步驟,建議中的石油法規定伊拉克的18個省將公平地分享石油收入。伊拉克石油部長沙赫里斯塔尼二月份曾稱,他希望石油法能夠在今年獲得通過,但官員稱,石油法在這之后的進展緩慢。
涉及目前交易的跨國公司將主要開發伊拉克北部和南部地區現存的油井,這樣就不需要太多的額外投資,也可以避開伊拉克石油法。吉哈德稱:“合同的執行將只由伊拉克工作人員負責,跨國公司將提供技術和機器,這些合同不是投資合同。”(黃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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