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我們在改革中遇到什么困難和問題,中國建立開放的政府采購市場的最終目標不會改變。”財政部國庫司司長詹靜濤24日在北京重申中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GPA)、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立場。
作為中歐財金對話框架下的一項重要對話機制,24日在北京舉行的中歐政府采購研討會吸引了來自中國和歐盟百余名官員和專家學者到會,28日會場又轉至上海,繼續就相關問題進行溝通。
面對國際社會對中國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質疑,詹靜濤在研討會上表示,加入GPA是中國在入世時作出的承諾。中國政府已于2007年12月28日向WTO秘書處提交了加入GPA申請和初步出價清單,正式啟動了加入GPA談判,并在今年2月派代表團赴日內瓦與GPA成員開展了首輪談判,表明了中國政府是一個重承諾、守信用、負責任的政府,同時也表明了中國加入GPA的誠意。
WTO框架下的GPA是旨在確保其締約方法律法規和采購程序透明,公平并且不歧視其他締約方的貨物、服務和供應商的一套規則。這是一個諸邊貿易協定,即僅對其締約方而非所有WTO成員國具有約束力。
“中國遞交的初步出價清單顯示出中國進一步參與世界貿易體系的決心。”歐盟委員會內部市場和服務總司公共采購政策司司長伯特蘭·卡桑在研討會上說。
回憶歐盟政府采購的經驗,卡桑先生著重強調,外國和國內供應商以及歐盟的公共機構不斷地從基于過程透明和公平交易的合法架構中獲益,歐盟市場上30%的招投標是由外國公司通過他們的當地子公司在其他成員國進行的,而且在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大的發展。他說:“一個開放并透明的政府采購體制可以節省10%到30%的采購開支。”
在研討會上,與會中外官員和專家談及最多的是中國加入GPA面臨的機遇和挑戰。英國諾丁漢大學公共采購研究組副組長王平認為,中國加入GPA,意味著中國企業不論是國有還是私營企業,無論是貨物還是服務供應商將擁有進入西方公共采購市場的“準入通道”,不僅有助于提高中國企業的海外競爭力,也有助于中國政府采購內部機制的完善。
盡管機遇眾多,但是中國加入GPA仍面臨一系列挑戰。詹靜濤說:“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建立政府采購制度在中國是一項制度創新,中國政府采購制度與GPA規則接軌,尚面臨很多困難和問題,只能隨著相關條件的成熟逐步進行。”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曹富國也表示,中國應加快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以應對全球公共采購法律改革的現代化命題,如公共采購中的電子化問題以及對于具有商業靈活性的協議供貨制度的規則問題等,因此中國公共采購改革所面臨的挑戰主要是本土化問題和現代化問題在較短的時間內集中爆發。
詹靜濤同時表示,財政部作為中國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部門,下一步將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和加入GPA的要求,一方面大力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另一方面將繼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加入GPA談判工作,并根據改革進展情況,不斷完善出價。(王濤 范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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