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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核電的問題,日本發生福島核電事故以后,中國停止了對新核電站的核準和建造,據說現在又開始恢復了。我的問題是,有關安全隱患是否已經排除了?安全上是不是有把握了。如此相關的是,最近中科院的院士何祚庥先生寫了兩篇文章,一篇是堅決反對中國內陸建核電站,另外一篇是反對核能發展大躍進。
2012-03-10 10:51:35
福島事故發生之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視。眾所周知,國務院發布了“國四條”,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對我們國家目前正在建設、正在運行的核電和核設施進行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到目前為止,檢查工作已經結束了。同時也要求,在檢查過程中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或者問題沒有安排在規劃當中去解決,或者沒有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和手段之前,中國政府不再核準新的核電項目。到目前為止,在大檢查過程中,共計發現了14個方面需要整改的問題。據我了解,這14個方面要整改的問題,有的已經完全關閉掉了,有的正在解決當中,有的已經列入三年改造計劃當中,全部關閉掉。
2012-03-10 10:51:45
關閉的意思不是把核電站關閉,是這個問題解決了,他用的是專業術語。
2012-03-10 10:52:36
核電站有兩個專業術語,一個是解決問題辦法,我們叫做解決問題的行動項,行動項結束之后,我們習慣用“關閉”這兩個字。同時,根據我自己的判斷,中國政府會在今年或在今年更早些時候恢復我們國家核電站項目的審批。
2012-03-10 10:52:49
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關于對何祚庥院士兩篇文章的認識。第一,中國是不是需要在內陸發展核電。我們核電業的所有人士,包括地方政府的意見和社會公眾的意見,都是中國內陸必須要發展核電的。因為中國內陸,尤其是華中地區,也就是湖北、湖南、江西地區,一次能源匱乏,市場需求旺盛,能源結構不合理,迫切需要發展核電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以及能源結構對電網安全運行的保障程度。而且內陸核電站的設計標準和沿海核電站的設計標準完全是一致的,就其排放,無論是液體的排放、固體的排放、氣體的排放,相對沿海,按照國家的標準,會有更加嚴格的約束和要求。而且我們核電界在技術層面沒有問題,準備充分,完全可以滿足國家出臺的相應標準的要求。這是我們對何祚庥院士第一個問題的態度。
2012-03-10 10:52:59
第二,核電在發展過程當中,究竟怎么看待它的安全性。這個問題,大家可能會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認識方法,但是我們認為,中國發展核電過程當中,無論是按照規劃,還是按照技術路線的選擇,還是按照產業政策的約束,中國發展核電絕不會搞“大躍進”,而且目前我們也沒有搞“大躍進”,所有準備在建的項目,完全是在政府的規劃范圍內,完全在政府的產業指導政策內,完全符合國際和國內核安全相應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這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謝謝。
2012-03-10 1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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