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
堅持從國情出發,不斷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堅定態度。一年來,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制定了關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在繼續深化死刑核準制度、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未成年人審判制度、審判監督程序及執行工作機制改革的基礎上,著眼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努力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更加注重完善司法公開制度。實現司法公正必須推進司法公開。進一步深化審判公開改革,推行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判決理由和結果公開,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試行庭審網絡直播,推進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制度。進一步推進執行公開改革,公開查封、扣押、拍賣等執行措施,對執行爭議事項公開聽證。堅持擴大司法民主,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全國共有55681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505412件,參與審理案件數量上升34.05%。
更加注重規范法官裁量權。這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證。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加強監督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共制定司法解釋18件,司法指導性文件43件。建立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體系,加強對案件的考核評查。強化審判管理環節對法官行使裁量權的約束和規范機制。完善改判和發回重審案件定期通報和分析制度,及時總結審判經驗。強化審級監督,加強二審和再審工作,糾正確有錯誤的裁判,明確同一類型案件的裁判尺度。推行案例指導制度,開展量刑規范試點,統一裁判標準。依法保障律師的代理權和辯護權,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正確行使裁量權。
更加注重加強司法管理。這是保障司法公正高效的關鍵舉措。大力加強司法業務管理,完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強化對審判、執行各環節的監督制約;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提高審判效率。大力加強司法人事管理,完善公開招考法官和法官逐級選任等制度,把好隊伍進口;建立法官業績檔案,完善業績評價體系,改進選人用人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司法政務管理,強化綜合協調和后勤保障,確保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開展。通過加強司法管理,提高工作績效,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8.41%,生效裁判改判率為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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