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油“黑作坊”內剩余的油和材料。新華社記者趙眾志攝
4月底,長沙市和雨花區工商執法人員突擊檢查一個骯臟惡臭、無證無照的豬油作坊時,發現這里在用廉價收購的生豬屠宰“下腳料”煉豬油,時間已達3年多。在長沙市查辦此案過程中,權威部門出示的檢驗報告卻顯示,在這種地方生產的“下腳料豬油”竟是“合格食品”。
>>質疑一
見過那個場面,一輩子都不想再吃豬油
4月28日,在工商執法人員帶領下,記者來到長沙市雨花區五一新村。雖然周邊高樓鱗次櫛比,但這兒沿街一溜低矮的民房背后還有菜地,是個“城中村”。
在“村”里一座二層私宅背后,有個破破爛爛的簡易棚。棚內污物、雜物遍地,四處飄蕩著腥臭味,成群的蒼蠅嗡嗡亂飛。作坊里有兩口大黑鐵鍋,幾個黑乎乎的大桶,桶里還裝著4月27日執法人員突擊檢查前尚未來得及出售的“豬油”。
一位街道辦干部說,對這個作坊采取行動時,棚子里還有五花八門、氣味和形狀怪異的豬下腳料?!耙娺^那個場面,一輩子都不想再吃豬油!”
這個作坊沒有生產經營許可證、沒辦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是個“黑店”。
這種東西只能煉工業油脂
來自湖南省益陽市的作坊主周某稱,他曾用過冰凍肥膘肉加工豬油。但很快發現用“邊角料”煉油才是賺錢門道。他從農貿市場按照每500克1元左右的價格收來“邊角料”加工成的豬油,比“有檢驗檢疫證”的豬油價格每500克便宜幾毛錢。
他的“邊角料”,是農貿市場屠宰后的生豬剔除商品肉、骨后剩余的“氣泡肉”、豬皮等物。有衛生監督部門專家指出,這種所謂“邊角料”,稱為“下腳料”更貼切,“這種東西應該只能煉工業油脂。做食用油,惡心??!”
問題是如此骯臟的“黑作坊”,3年多在這里沒挪過窩,為什么就無人監管呢?
據長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最新消息,長沙市公安局食品安全執法大隊5月1日對豬油作坊主周某實施了刑拘。
>>質疑二
“執法監督”作用何在 下腳料豬油進了食堂
長沙工商執法人員此次現場查獲了三本銷售“流水賬”。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3年多來,這個作坊自行煉制或者外購再轉手出售的豬油約達20萬公斤,銷售收入約140萬元。周某每天豬油產量,少則100公斤至150公斤,高峰期可達每天300公斤。而據中國營養學會調查,目前大城市成年人人均每日攝入的食油量很少超過100克,而成年人科學健康的食用油每日攝取量,應為25克。據此推算,周某的“下腳料豬油”,每天被數千人吃進肚里。
周某的賬本顯示,其“下腳料豬油”的買家,不乏一些單位集體食堂。
長沙市政府明文規定,大中型餐飲單位需要每日留樣,銷售和購買過期霉變、假冒偽劣和“三無”食品等行為都在執法監督和制裁范圍之內。但“下腳料豬油”還是經“熟人”介紹等渠道流入。
>>質疑三
檢測標準怎么了 下腳料豬油竟是合格食品
“下腳料豬油”事件被曝光后,備受各界關注。但4月29日深夜,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的權威檢驗機構初步化驗結果卻是,周某用“特殊”原料,在如此惡劣生產條件下煉出的豬油,竟屬于“合格食品”!
長沙質量技術檢驗部門的有關專家指出,長沙此次檢驗“下腳料豬油”,屬于最嚴格的“全檢”。至于需要數天時間才能出結果的“微生物”檢驗,專家根據經驗判斷,周某的“下腳料豬油”過了“理化關”“水分關”和“重金屬關”,微生物檢驗通不過的可能性不大。若真如此,執法部門查得轟轟烈烈的“下腳料豬油”事件,始作俑者周某涉嫌的只是“非法經營”。
標準太低,太沒有技術含量
“標準太低,覆蓋面太窄,太沒有技術含量!”一位參與查辦此案的專家說,我國很多食品衛生的標準,還是上個世紀“食品短缺”時代制定的,很多標準沒有與社會日益發達的物質文明相銜接。此外,與“黑心食品”制造技術不斷升級相比,執法檢驗手段也明顯落后。
反觀執法部門,即使抓了現場,檢驗機構也無法從抽樣的某一項或某一類指標來“定性”其與正規產品的區別。此外,國家在食品安全立法及生產許可、市場準入、產品召回、信息發布、應急處置等機制的建立尚在初級階段,對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原料的使用監管、索證索票、行業自律、誠信建設等方面,還缺乏強制性行為規范。這些漏洞,就導致對“問題食品”的監管形同“牛欄關貓”。不法分子鉆營其間,進退自如。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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