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要嚴格把好‘兩道關’。”12月25日,中央編辦副主任吳知論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此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必須實現嚴格控制機構數量和人員編制的目標。
嚴控機構數量
實際就是精簡
今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批復上海市政府機構的改革方案,這是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首個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根據方案,上海市政府設置工作部門44個。其中,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機構21個;另設部門管理機構6個。上海開了一個好頭,其他地方也嚴格按照中央的要求確定機構數量。
“按照中央要求,中央規定的各級政府機構限額不得突破,已自設的超限額機構要予以清理。”關于機構設置數量,吳知論表示,對此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央雖然沒有提出進一步精簡的要求,但考慮到目前多數地方實際機構數大都超過中央規定的機構限額,嚴格落實這一限額實際上就是要精簡。
鼓勵各級對人員
編制進行動態管理
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人員編制不得突破現有規模是一條底線。因此,此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編制總額不得突破。
吳知論表示,雖然總額不得突破,但在同一層級內,可以根據職能的調整,對人員編制實行動態管理,實現有減有增,優化結構;如需跨層級調整的,必須按程序報批。“這是歷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從來沒有過的,是針對此次新一輪改革特別提出的改革創新之舉。”他解釋,“我們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通過改革,創新機構編制管理方法。”
突出強調明確和強化責任
明確和強化責任、理順職責關系,是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組織結構的必然要求。
“此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突出強調了明確和強化責任。”吳知論說,要通過“三定”(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工作,著力解決職責交叉、權責脫節、有權無責、有責無權、權責不對稱等突出問題。人們注意到,此次很多地方的“三定”規定在賦予部門職權的同時,明確其相應承擔的責任,做到權責一致。
“這次改革還要求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管理,確需多個部門管理的事項,要明確牽頭部門,分清誰主辦、誰協辦、相互間如何銜接。”他表示,改革將積極探索強化責任的途徑及方法,推進政務公開、績效考核、行政問責,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增強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推動建立責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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