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業單位將成立由多方組成的理事會、供養方式從過去的“養人”改為“養事”、取消行政級別并推行職員職級制。昨天,深圳市政府公布了五個具有“破冰”意義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以征求公眾意見和建議。在完成公眾咨詢后,改革方案將正式推出。
去年7月,深圳市事業單位全面改革邁出了第一步,全市事業單位“一分為三”,原518家市屬事業單位僅保留338家。在此基礎上,新的改革方案將構建全新的事業單位體制機制構架,預示著事業單位將迎來一場全面的變革。
管理模式上,事業單位將建立理事會、管理層、職工大會分權制衡的治理結構。財政供給方式上,政府將不再直接“養機構、養人、辦事”,而是轉變為向有資質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干部級別上,將取消現有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全面推行職位職級管理制度及與之相配套的人員聘用聘任制度、工資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
專家指出,深圳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借鑒了香港以及國外社會管理的先進經驗。其核心問題是要擺脫政府管事業、政府包事業的格局,使事業單位成為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的主體。改革后的事業單位不等同于社會中介組織,其制度設計帶有“過渡性”。但從發展趨勢來看,“深圳將來建立的制度肯定是與國際相接軌的”。(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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