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6日電(記者張曉松)2006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共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案件6.8萬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案件48件,對1.55萬噸不合格食品實施了退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6日公布了其中部分案例。
2006年2月,天津市工商局河西分局接到舉報,稱北京某糧油有限公司2005年8月30日生產的壓榨一級花生油摻假。該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場查扣倉庫內存放的涉嫌違法花生油478桶。
經查,北京某糧油有限公司當日生產的“配料100%花生油”是色拉油、花生油兩種混合成的,但當事人擅自在每桶的外包裝貼上壓榨一級、配料100%花生油的標簽,屬于對產品質量、制作成分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違法行為。
天津市工商局河西分局依據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召回已售商品,消除影響,并處5萬元罰款。
2006年4月,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查處了一起銷售不合格熟肉制品案。
經查,當事人某食品公司在太原設立銷售機構,專門生產某某牌波蘭烤腸、蒜蓉烤腸等五個品種,經檢驗判定均為不合格產品。截止到查獲時,該公司已向太原市場供應熟肉制品300余件,價值3萬余元。
太原市工商局依據有關規定,立即對太原市場同類不合格產品予以下架和封存,并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7萬元,銷毀下架封存的熟肉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