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郴州“工業氧醫用”事件
規范醫用氧管理成為需要反思的問題。
妻子醫院當領導丈夫向醫院大賣“問題氧” 事件暴露出醫院監管缺位,醫用氧管理制度存漏洞,認知有偏差
4月12日晚上9時,湖南郴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該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即兒童醫院)醫用氧問題的調查處理結果,醫療系統的相關責任人受行政處分,“問題氧”生產企業的法人代表被移送司法機關。
但該起舉國關注的醫療“弊案”并未就此了結,因為,疑因吸用了該院的氧氣而致病的病患還沒等到有關方面給他們的說法;而病患們想要的說法,事關那幾位已經受到行政處分的醫療系統責任人是否涉罪。
文/圖 本報記者 張強
據透露,截至2010年1月20日前,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公司在未能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也未與兒童醫院簽訂供氧合同的情況下,用從郴州市旭輝氣體有限責任公司(有合法證照)采購的部分醫用氧,和本公司承包的資興礦務局制氧站分罐充裝的氧氣給兒童醫院供氧。
調查結果:
開除黨籍工資照領
從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該公司向兒童醫院銷售氧氣共計49067瓶,其中該公司自己罐裝的多達30832瓶。按每瓶30元計算,無證供應的氧氣銷售額共計金額924960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的法人代表陳和平是第一人民醫院北院(即兒童醫院)黨總支書記李細蓮的丈夫。調查組認為:李細蓮利用職務影響,為丈夫陳和平無證向兒童醫院供氧提供便利,使郴州市工業氣體公司在沒有與兒童醫院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長期向該院供應醫用氧,工作嚴重失職,負有直接責任,決定給予李細蓮開除黨籍的處分,按副科級確定工資。
其他醫療系統的責任人也受到了相應的行政處分。
夫妻“雙簧”:
4年供3萬瓶“問題氧”
記者了解到,早在今年1月18日,郴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已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市兒童醫院使用工業氧冒充醫用氧。1月19日,藥監局稽查人員進入醫院調查,當場發現了30瓶假冒的醫用氧。
稽查人員調取了該院15個月的氧氣購進臺賬,查明今年1月以來,這家醫院共購進工業氧10290瓶,非法所得超過30萬元。為此,藥監部門決定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兩倍罰款,非法所得和罰款總計92萬多元。
然而,藥監局的罰款并未制止住該院“工業氧醫用”的違規行為,據統計,在此后的2個多月時間里,該院又購進“問題氧”4919瓶,直至4月1日被媒體曝光。
妻子是醫院的領導,丈夫是工業氣體公司的法人代表,這場醫療弊案就像一場夫妻“雙簧”。夫妻倆不惜冒此職業風險違規供氧達4年之久,動機究竟何在?
記者了解到,目前工業氧的價格約為10元~15元/瓶,醫用氧的價格約為30元~35元/瓶,價差高達兩三倍。若以工業氧冒充醫用氧,顯然有暴利可圖。王誠麗表示,醫院方面每次都按醫用氧的價格支付貨款,“每瓶30元,有據可查”。毫無疑問,以李細蓮的丈夫陳和平的公司是最大的受益者。
據新聞發布會公布的數據,4年多來,兒童醫院使用的非法罐裝氧氣多達30832瓶,至少給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責任公司帶來了46萬元~61萬元的額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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