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死命的假亮菌甲素曾被部分住不起院的病人帶回家繼續注射治療。(資料圖)
中山三院代理律師蔡教授在庭外接受記者采訪。 李小萌/攝
昨日,轟動全國的齊二藥民事索賠案昨日在廣州市天河區繼續開庭。共有10名假藥受害者聯合狀告中山三院索賠2000萬元,繼8月2日4名被害人索賠案開庭后,昨日又有4名被害人與中山三院及兩家藥品銷售商對簿公堂。
原告周先生指控中山三院在假藥事發后沒有及時召回已出院病人攜帶的假藥,導致他們繼續服用假藥,造成了更多人死亡。
對此,中山三院的黨委書記王榮新解釋是“通知(出院)總有個先后順序,有的病人很難取得聯系,有人先接到通知,有人后接到通知,這個很自然”。
受害人家屬
假藥案發后
患者繼續注射出院攜帶的假藥致死
周先生的父親是引爆齊二藥案的第一例患者。他向中山三院提出的索賠額為90萬元。周先生指中山三院在發現假藥后并沒有立即將已出院的病人召回,導致他們病情惡化,有的病人甚至繼續注射出院時攜帶的假藥,直接導致死亡。“我現在每天下班路過中山三院都會一陣心酸。”周先生越說越激動,忍不住當庭落淚。
賴小姐的父親也有類似的情況。在賴小姐看來中山三院并沒有全力搶救所有的病人,搶救任貞朝,只是醫院將任作為一個典型示范。
賴小姐的父親因患肝病在中山三院治療期間,使用了22支齊二藥生產的假亮菌甲素,后因住不起醫院,出院后帶了12支假亮菌甲素回老家打點滴。然而,直到假藥事件曝光,中山三院仍沒有通知他們停藥,也沒有通知其父回去復查。后來賴小姐一家人從媒體上知道假藥事件后,回到中山三院復查,中山三院卻以不是在該院使用亮菌甲素造成病重為由,拒絕接收賴父住院。無奈,賴小姐將其父轉回老家后不日即死亡。
“我父親已經走了,賠償多少也抵不過親人的離去,我從老家趕來,就是要為父親討回公道。”賴小姐暫時沒有向中山三院索賠,想先觀望一下形勢再計劃怎么告。賴小姐旁聽了上次的庭審,但沒有出現在昨天的庭上。
中山三院回應
有的病人很難取得聯系
對此,記者采訪了中山三院的黨委書記王榮新,他解釋到,雖然院方4月份底已經開始懷疑藥物有問題,但廣東藥品檢驗所真正出結論是在2006年的5月9日。檢驗結果出來后,中山三院馬上開始逐個通知用過假藥的病人回醫院復查。“通知總有個先后順序,有的病人很難取得聯系,有人先接到通知,有人后接到通知,這個很自然。”王榮新表示。對于賴小姐反映的中山三院拒絕救治父親的情況,王榮新表示,如果回醫院檢查,結論是病重的情況與使用的假藥無關,中山三院也不會無償救治。新快報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李惠媛 鄧月花
中山三院稱藥價漲28%符合規定
假藥從出廠到消費者飆升8倍
8月2日齊二藥索賠案庭審時爆出了齊二藥假亮菌甲素由出廠價5元/支飆升8倍賣給了患者。其中,齊二藥廠5元/支(出廠價)賣給金蘅源,金蘅源以每支33.84元賣給省醫保,省醫保以每支36元賣給中山三院,最后從中山三院到達患者手中是46.1元。假亮菌甲素由中山三院到達患者手中價格漲幅達28%,昨日庭上,中山三院對此事特地作出了回應,稱根據廣東省物價局明文規定,中山三院并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中山三院代理人蔡彥敏教授辯解,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文件》的規定:中標價格區間為20.01—40.00元的藥品加價幅度為28%。蔡彥敏解釋,按照這個規定,醫院可以最高加價28%,但不能超過這個數字。涉案的亮菌甲素中標價格是36.005元,符合加價28%的規定。
中山三院同時表示:“我們醫院沒有任何權力去決定藥品價格。價格由省里委托的招標公司定中標價和零售價,醫院只能遵守這個規定,比如亮菌甲素在各大三甲醫院都是我們這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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