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今天下午分組審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根據“十一五”規劃綱要關于“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的要求和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為各類企業創造一個成熟規范、公平競爭的稅收法治環境是十分必要的。
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資企業所得稅采取了有別于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對我國改革開放、吸引外資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過渡期的結束,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分設的所得稅制度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由于在實際稅率、稅基和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不統一,造成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在實際稅收負擔上存在較大差異。而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存在一些漏洞,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此外,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布的許多重要稅收政策的權威性不夠,法律效力不高,也需要及時將其上升為法律。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以來,已經有541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16件議案要求制定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此次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體現了科學發展觀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符合“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精神,遵循了國民待遇原則,指導思想是正確的,主要內容是可行的。
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為25%是適當的。由于法定稅率降低了8個百分點,統一并完善了稅收優惠政策,統一并擴大了稅前扣除標準,因此,總體上看,企業的實際稅負是下降的。針對外資企業稅負略有上升的情況,新稅法對老企業采取了一定期限的過渡措施。從對財政收入的影響看,由于我國經濟正處于快速增長階段,財政收入近年來保持了較好的增長勢頭,25%的稅率對財政收入的影響不是很大,國家財政能夠承受。草案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照顧性稅率,有利于扶持小企業發展和促進就業,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草案整合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是必要的。通過整合,新的稅收優惠的主要內容更加明確,重點也更加突出。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優惠稅率有助于推動產業升級,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新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節水、支持安全生產、促進公益事業發展和照顧弱勢群體等,這對建設節約型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此外,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對老企業實行過渡性照顧是必要的和可行的,有助于緩解新稅法對部分老企業增加稅負的影響。而統一和規范稅前支出扣除辦法和標準的做法,則有利于企業職工勞動報酬和成本費用得到合理補償,有利于促進公益性捐贈和公平企業稅負。
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現在提請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注意了保持改革開放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充分考慮了我國的現實情況以及企業和財政的承受能力,主要內容基本可行。此事醞釀已久,目前出臺時機也比較成熟。建議經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修改后,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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