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 賈靖峰)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8日公布了《通過金融機構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操作規程》,將境內居民和非居民間的收付款納入涉外付款統計范圍,并提高了對私涉外收入的申報限額。外管局稱,此舉有助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測。
此次發布的申報規程,對原有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流程作出了五點調整:
將境內居民通過境內銀行與境內非居民間發生的收付款納入涉外收付款的統計范疇;將對私涉外收入申報限額由2000美元提高至3000美元;明確機構涉外收入網上申報流程,方便申報者及時申報;調整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憑證的報送和留存要求;對逾期未申報者實行“不申報、不解付”的特殊處理措施。
外管局表示,新的統計規程體現了國際收支申報便利、高效的原則,有助降低銀行和申報主體的管理成本,提高中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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