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銀行代客結匯9786億美元,售匯7151億美元,結售匯順差2635億美元,分別比上年下降22%、10%、42%;境內銀行代客涉外收入14054億美元,對外付款12419億美元,順收1634億美元,分別比上年下降22%、13%、56%。
為更好地分析判斷外匯形勢,從不同層面上反映我國涉外經濟發展狀況,提高外匯統計數據透明度,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自2010年起按季對外公布月度銀行代客結售匯和代客涉外收付款數據。
附:名詞解釋
國際收支是指我國居民與非居民間發生的一切經濟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間資產和負債變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實物交易。
銀行代客結售匯是指外匯指定銀行為客戶辦理的結匯和售匯業務,不包括外匯指定銀行為自身辦理的結售匯和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數據,統計時點為人民幣與外匯兌換行為發生時。其中,結匯是指外匯所有者將外匯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售匯是指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賣給外匯使用者。
銀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內非銀行居民機構和個人(統稱非銀行部門)通過境內銀行與非居民機構和個人之間發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現鈔收付和銀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體包括:非銀行部門和非居民之間通過境內銀行發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匯和人民幣),以及非銀行部門和非居民之間通過境內銀行發生的境內收付款(目前包括外匯收付款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項下的人民幣收付款),統計時點為客戶在境內銀行辦理涉外收付款時。其中,銀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銀行部門通過境內銀行從非居民收入的款項,銀行代客對外支出是指非銀行部門通過境內銀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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