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國際金融危機暴露了中資銀行和企業在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的制度缺陷,相關部門積極著手填補漏洞。日前有消息稱,銀監會正在研究出臺文件,對境內銀行和企業客戶開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進行嚴格規范。同時,由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牽頭制定的《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管理辦法》正在進行中。業內人士表示,海外金融衍生品交易隱藏巨大風險,規范此類行為有利于維護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利于我國的金融安全,作為個人投資者,應慎買此類高風險產品。
銀監會擬嚴格規范金融衍生品交易
據了解,銀監會準備出臺的文件屬于規范銀行理財產品的系列舉措之一,對于企業和銀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監管將涉及多個部門。為了規范銀行理財產品市場,銀監會此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投資股票市場。文件當中也涉及到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規定理財資金用于投資金融衍生品或結構性產品的,商業銀行或其委托的境內投資管理人應具備金融機構衍生品交易資格,以及相適應的風險管理能力。
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讓部分中資企業在金融危機當中損失慘重,特別是一些參與大宗商品套保的企業,無一例外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損失。為了防止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國資委多次要求央企加強對金融衍生品業務的管理。7月9日,國資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央企集團總部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的監控,并及時向國資委上報從事金融衍生業務的情況。
央行醞釀場外金融衍生品管理新規
日前獲悉,《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在制訂中,這是一部全面針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法規。據了解,《辦法》由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牽頭制定,已數易其稿。7月下旬,專門針對《辦法》的討論會在京郊召開。
“《辦法》的出臺能夠鼓勵市場成員進行創新。”一位參會人士透露,《辦法》十三條提出:“市場參與者可根據市場需要研究開發衍生產品,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他同時希望《辦法》對新產品備案后是否能推向市場進行明確。
在今年上半年,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副秘書長馮光華曾公開表示,國內場外金融衍生產品業務領域仍沒有成型的業務規章,法制建設相當滯后。今年3月,交易商協會公布了《中國銀行(601988,股吧)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2009年版),標志著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制度建設的開始。在《辦法》制訂過程中,交易商協會提出,要求提供衍生產品交易服務的金融機構向協會提交風險敞口情況,同時建議《辦法》明確規定由協會承擔市場數據備案、匯總和分析工作。
而多位金融機構人士都表示,希望《辦法》能給產品創新預留下空間。一位大行人士稱:“希望監管部門能明確一個從新產品備案直至面市的體系,建立高效而靈活的新產品推出機制。”事實上,《辦法》仍表明“新產品推出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一位市場人士坦言,這在實質上仍未擺脫“一個產品一個管理辦法”的制度模式。“目前《辦法》充分體現了加強市場監管的總體思路,但總體上還是比較保守。”
另外,還有商業銀行建議,“因為衍生產品的變化類型多樣,復雜程度不一,簡單的創新產品應與復雜產品的推出機制不同。此外,考慮到市場參與者的研發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差異,建議將市場參與者區別對待。”
金融衍生品收緊個人慎買高風險產品
金融衍生品本為對沖風險
所謂金融衍生品,主要是一些含有期貨、期權,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的金融產品。這類產品一般都是高杠桿的,必須滿足約定條件才能獲得預期的高收益,約定條件一般是某個事件或價格,如果達不到,不僅沒有收益,還會把本錢虧光,甚至還要倒貼不少錢。
重點提示:金融衍生品本來是為投資者對沖投資風險而設計的,比如投資者手中持有美元,面臨匯率風險,即一旦美元對人民幣大幅貶值,他就有很大損失,為了規避這個風險,投資者可以購買一種金融衍生品,當美元對人民幣貶值時,這個金融衍生品將會產生收益,彌補美元貶值帶來的損失,如果美元對人民幣升值,投資者只會損失掉購買這個金融衍生品的本金,這就是風險對沖。但是如果投資者手中并沒有美元,也購買了這個金融衍生品,那他就沒有對沖風險的需求,而是把這個金融衍生品當成了投機的工具,如果他看對了方向,即美元對人民幣貶值,他將獲得高額的收益,如果看錯了方向,那他的本金就會全部虧光,這與賭博其實沒兩樣。
境內銀行衍生品不得投機
據悉,銀監會擬訂的文件中將規定,今后和企業客戶開展衍生品交易時,境內銀行需更深入了解企業需求,要求客戶詳細說明所面臨風險及其具體形成機制,據此設計產品且不得超過對沖風險的范圍。簡言之,境內銀行向企業客戶提供的衍生品不得用于投機,僅能用于規避風險。業內人士稱這意味著過去中資銀行通過“背對背”平盤方式充當外資銀行產品銷售渠道的做法將遭遇“紅燈”。
在這種模式中,境外金融機構和境內企業談好一筆交易,將中資銀行拉進來與企業進行交易,之后再由中資銀行與境外金融機構之間反向平盤。在此過程中,中資銀行獲得無風險傭金,但大部分收益歸境外金融機構。“國內投資者與外資銀行互為交易對手,一方看漲,另一方看跌,外資銀行賺的錢其實就是投資者虧的錢,中資銀行在中間只是一個中介,是幫助雙方交易平盤的。”業內人士表示。而之所以出現如此多的“背對背”交易,主要由于中資銀行產品設計和定價能力不到位。另外,銀行也有一種銷售沖動,在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壓力下為完成銷售指標,不得不大力推銷這類產品。
購買復雜金融衍生品應慎重
銀行金融衍生品是本輪全球金融危機爆發的根源之一。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于海外銀行等金融機構將這些復雜的金融衍生品兜售給了不明真相的普通投資者,才導致了危機的蔓延,國內不少企業也都中了招,買了一些此類產品,虧損累累。據了解,去年秋,隨著金融危機爆發,一大批境內企業和機構從事衍生品交易后出現大面積虧損,最典型的是歐元CMS(Constant Maturity Swap,固定期限互換利率)。去年年中,歐元長短期利率出現罕見倒掛現象,這一小概率事件使原以為風險不大的企業損失慘重。一系列巨虧事件亦引起銀監會重視,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確提出堅決反對在高杠桿率下搞金融創新,堅決反對產品復雜化。
“目前國內銀行銷售給個人客戶的金融衍生品倒不多。”南京某銀行人士告訴記者,以前銀行確實有一些復雜金融衍生品,但后來出了問題,投資者也知道了,逐漸就不賣了。現在銀行銷售的金融衍生品都是比較簡單的,而且一般都保本,風險不大。“對于那些條款比較復雜的金融衍生品,投資者還是應該慎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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