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強信貸結構監測評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貸風險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在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方針,積極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重點項目、重點產業和重點區域加大信貸支持的同時,要全面加強信貸結構監測分析和評估,對轄區內信貸資金投放的結構、節奏和進度的動態信息要及時把握,心中有數。在加強信貸結構調整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金融機構貸長、貸大、貸集中和嚴重存貸期限錯配產生新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市場準入標準、達不到國家環評和排放要求的項目,要嚴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切實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要進一步密切合作,建立和完善轄區內信貸結構定期監測分析評估制度,提高信貸結構分析監測能力,加強對國內外經濟走勢和各經濟領域發展狀況的前瞻性判斷和預測,及時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加強信貸政策指導和風險提示,促進貨幣信貸政策在轄區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會同當地銀監局將本意見迅速轉發至轄區內各金融機構,并結合轄區特點抓緊制定實施意見,加強組織協調,做好貫徹實施工作。本意見貫徹實施情況,請及時報告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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