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勇始終拒不認罪
由于關鍵人物查爾斯·辛的逃逸,為錢勇打開了為自己開罪的空間。錢勇當庭辯稱,其未直接銷售股票,也未組織銷售人員以公開勸誘的方式銷售股票。
但事實顯然不支撐這樣的辯白。北京代表處的多位員工出庭作證,2006年6月1日,錢勇、張政軍組織公司員工和客戶大約50人,在什剎海的甲丁坊酒吧開會,會上錢勇聲稱,西安交大長天原始股要在美國上市,鼓勵員工積極購買。
被害人、美國第一聯邦公司北京代表處總裁行政助理門某證實,2006年6月7日,錢勇和西安交大產業集團簽約正式收購39.88%股份后,錢勇開會鼓動員工和親戚朋友購買,但價格由每股6元漲到了9.6元。
案件反思
對于海外上市這個問題,很多投資者都很陌生,但犯罪分子正是利用這個機會,制造出一個又一個騙局。
■里通外應內外勾結
為了能順利地蒙騙投資者,該案件蓄謀已久,策劃之精密,可以說是“滴水不漏”。
由于該案件中犯罪團伙采取的是“里通外應、內外勾結”的手段,既在國外注冊了公司,又在國內成立了代表處,這樣,即使投資者把電話打到美國,仍然查不出個子丑寅卯。
辦理此案的西城區檢察院董檢察官表示,對于這種情況,一般投資者確實很難分辨真假。
另外,該公司北京代表處還有一個遮人耳目的“活道具”,那就是公司代表處的首席代表——正宗的美國人托馬斯。
其實,托馬斯是查爾斯·辛的姐夫,是查爾斯·辛手中一個道具,此人沒有參與銷售非法原始股,但為“金融外企”形象的樹立發揮了不小作用。
■摸透心理對癥下套
不需要任何經驗和條件,就能進入金融外企工作,這樣的事情難免不讓人疑心,為此,錢勇在查爾斯·辛的指示下,將公司北京代表處辦公地點設置在中國證監會的旁邊。借助與證監會的“近鄰關系”和一次又一次的精美包裝,蒙騙了一些有著海外留學經歷和炒股多年的投資者。
同時,該公司還針對某些投資者的人性弱點——貪欲,制定出銷售提成標準,賣得越多掙得越多;拉來的人越多,掙得也越多。
正因為如此,一些本來是被害人的員工,又用同樣的套套住了親戚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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