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盡快推出適應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鋼材等商品期貨新品種”的重要戰略部署,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線材和螺紋鋼期貨交易的批復》(證監函〔2009〕24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完善相關交易規則和運作機制,提前防范風險,充分發揮功能,現將《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鋼期貨標準合約》、《上海期貨交易所線材期貨標準合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案、《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修訂案、《上海期貨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修訂案、《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修訂案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指定鋼材廠庫交割辦法(試行)》的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歡迎業界有關方面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有關建議或意見請以書信、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至我所,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王海洋、顏文俊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電路500號上海期貨交易所法律事務部
郵政編碼:200122
電 話:021-68401462;021-68400517
傳 真:021-68400532
電子郵件:wang.hy@shfe.com.cn ;yan.wj@shfe.com.cn
附件: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鋼期貨標準合約》征求意見稿
2、《上海期貨交易所線材期貨標準合約》征求意見稿
(相關規則征求意見稿請見上海期貨交易所網站www.shfe.com.cn)
附件1:
《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鋼期貨標準合約》征求意見稿
交易品種 螺紋鋼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 標準品:符合國標GB1499.2-2007《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HRB400或HRBF400牌號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紋鋼。
替代品:符合國標GB1499.2-2007《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HRB335或HRBF335牌號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紋鋼。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7%
交易手續費 不高于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準備金)
最小交割單位 300噸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RB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鋼期貨標準合約附件
一、交割單位
螺紋鋼期貨標準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10噸,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300噸,交割應當以每一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質量規定
(1)用于實物交割的螺紋鋼,質量應當符合GB1499.2-2007《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牌號為HRB400、HRBF400、HRB335、HRBF335的有關規定。
(2)交割螺紋鋼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應當符合國標GB1499.2-2007《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的規定。
(3)用于實物交割的螺紋鋼其長度為9米或12米定尺。
(4)每一標準倉單的螺紋鋼,應當是同一生產企業生產、同一牌號、同一注冊商標、同一公稱直徑、同一長度的商品組成,并且組成每一倉單的螺紋鋼的生產日期應當不超過連續兩日,且以最早日期作為該倉單的生產日期。
(5)每一標準倉單的螺紋鋼,應當是交易所批準的注冊品牌,應附有相應的質量證明書。
(6)螺紋鋼交割以實際稱重方式計量。每一倉單的實物溢短不超過±3%,磅差不超過±0.3% 。
(7)倉單應由本所指定交割倉庫按規定驗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注冊品牌
用于實物交割的螺紋鋼,應當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具體的注冊品牌和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另行規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倉庫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異地交割倉庫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規定并公告。
附件2:
《上海期貨交易所線材期貨標準合約》征求意見稿
交易品種 線材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 標準品: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HPB235牌號的 φ8mm 線材。
替代品: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HPB235牌號的φ6.5mm線材。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7%
交易手續費 不高于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準備金)
最小交割單位 300噸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WR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線材期貨標準合約附件
一、交割單位
線材期貨標準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10噸,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300噸,交割應當以每一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質量規定
(1)用于實物交割的線材,質量應當符合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牌號為HPB235的有關規定。
(2)交割線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當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的規定。
(3)每一標準倉單的線材,應當是同一生產企業生產、同一牌號、同一注冊商標、同一公稱直徑的商品組成,并且組成每一倉單的線材的生產日期應當不超過連續兩日,且以最早日期作為該倉單的生產日期。
(4)每一標準倉單的線材,應當是交易所批準的注冊品牌,應附有相應的質量證明書。
(5)線材交割以實際稱重方式計量。每一倉單的實物溢短不超過±3%,磅差不超過±0.3% 。
(6)倉單應由本所指定交割倉庫按規定驗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注冊品牌
用于實物交割的線材,應當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具體的注冊品牌和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另行規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倉庫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異地交割倉庫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規定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