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金融監管新規出臺在即溫州地下錢莊運籌棄暗投明
證券時報記者 孫 聞
本報訊記者昨日獲悉,央行《放貸人條例》即將進入審批程序,最快可在明年1月份推出。因此,民間金融資本備受鼓舞,紛紛籌劃在政策開閘后棄暗投明,藉此實現合法經營。
600億溫州資金熱盼正名
央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日前在出席跨國公司CEO圓桌會議時透露,《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此消息讓溫州民間地下金融機構頗為興奮。
“央行官員披露《放貸人條例》即將出臺后,不斷有人到協會來咨詢政策信息。”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負責人周德文說。溫州是國內民間資本最發達地區之一,歷來被視為國內民間資金的風向標。根據統計,溫州有30萬家中小企業、民間資金總量約有6000億,目前從事信貸業務的民間金融資金規模約有600億元。
“此前央行、銀監會都到溫州來調研放貸合法化的問題,本協會曾經向調研人員提出過不少建議。”周德文說,“最近政府的一系列信號表明,《放貸人條例》出臺的腳步越來越快了。”
據介紹,今年8月15日,央行首次稱“應加快我國有關非吸收存款類放貸人的立法進程,適時推出《放貸人條例》,給民間借貸合法定位,引導其陽光化、規范化發展”。9月1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公眾論壇上表示,為使民間金融行為走向規范,央行目前正在制定放貸人條例。
央行官員的最新表態說明,《放貸人條例》已經走到了審批層面,距離出臺只差臨門一腳。“根據我們獲得的信息預測,該條例最快可在明年1月份推出。”周德文說。
據周德文介紹,為迎接政策推出,溫州民間借貸人已經行動起來。“他們紛紛咨詢從地下錢莊轉換到陽光運作如何辦理,從目前情況看,溫州地下資金對獲得政策許可的愿望非常強烈。”
放棄高利貸換取合法身份
溫州民間資金為何對舍棄高利貸經營模式,轉為合法化經營身份如此強烈?據周德文介紹,溫州600億民間金融資本一直以多種形式存在。包括私人、親朋好友借貸,企業之間相互拆借,還有名目繁多的機構借貸,包括投資銀行、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租賃公司以及典當行等形式。但這些形式的放貸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貸市場的糾紛一直不斷。
溫州大展公司董事長徐慧承認,溫州民間借貸風險很大。如果借貸市場的呆賬壞賬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滋生非法暴力行為就難以避免。此外,民間借貸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存在著交易隱蔽、監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確定、風險不易監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資、洗錢犯罪等諸多問題。
據稱,去年底,溫州民間借貸短期拆借利率年化水平最高達120%,而按照《放貸人條例》目前透露的內容,合法民間借貸利率不得高于基準利率4倍。央行目前最新1—3年貸款基準利率為6.75%,按此計算,陽光化后的民間金融利率最高為27%。
而《放貸人條例》的出臺將給予民間資金棄暗投明的機會,使市場化程度極高的溫州民間資金舍棄高利息放貸模式,擺脫灰色身份,成為合規經營、受法律保護的陽光群體。
“現在來看,溫州民間資金對獲得合法營運身份持熱情歡迎態度。”周德文說。此前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成功試點已經證明,溫州民間金融愿意選擇合法化陽光化發展模式。
“但溫州只有12家小額貸款試點公司,根本不能滿足當地中小企業巨量資金需要。一旦實施《放貸人條例》后降低市場門檻,整個溫州民間借貸行為將出現一個陽光化的熱潮。”周德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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