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近日表示,證監會將全面開展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評估,繼續完善有關對外開放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發言人說,本次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評估結束后,中國證監會將根據評估結果研究提出我國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中長期戰略規劃和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建議。
發言人認為,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在引進管理技術、促進競爭和創新、改善市場服務、促進市場發展、提升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的國際競爭力等方面具有積極作用。但是,國際經驗表明,過度和過快的開放會導致潛在金融風險、對資本市場形成沖擊。今后一個時期,將繼續按照“循序漸進、安全可控、競爭合作、互利共贏”的基本原則,以積極務實的態度,適時適度地擴大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
去年以來,全球金融市場持續動蕩,主要股票市場出現較大波動,不少大型跨國金融機構遭受巨額損失,全球經濟增長放緩。同時,國內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建設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證券經營機構整體實力還比較弱小,市場快速發展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戰和要求。
對此,發言人表示,我國將密切關注全球經濟和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及國內外資本市場的聯系,深入分析評估各項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效果、風險隱患、利弊得失和外部環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對外開放政策,逐步提高我國證券業和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發言人表示,今年是我國改革開放30周年,全面回顧和總結改革開放的歷史經驗是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我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資本市場的改革和開放經驗需要認真總結,特別是對證券業和資本市場的現行開放政策及其實施效果要進行全面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為今后進一步完善對外開放政策、有序推進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奠定基礎。
發言人指出,十幾年來,我國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進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早在上世紀90年代證券市場設立之初,我國就推出了面向境外投資者的B股市場、允許內地企業到境外發行上市等開放政策。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后,我國切實履行證券業對外開放的有關承諾,先后批準設立4家合資證券公司、31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允許4家境外證券機構的駐華代表處成為滬、深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并分別許可41家和19家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在滬、深證券交易所直接從事B股交易。在WTO承諾之外,我國還主動實施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等一系列對外開放的制度安排。中美戰略經濟對話啟動后,我國又批準6家境外證券交易所在華設立代表處;提高QFII投資總額度至300億美元;修訂《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恢復審批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發布《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合資證券公司擴大業務范圍;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公司發行人民幣計價的股票。整體看,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時間雖然不長,但開放度已達到較高水平,與現階段我國證券業發展狀況及資本市場成熟度是基本相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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