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多天的公開征求意見,保監會在“大限”前發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和草案相比,《辦法》一個顯著的變化是,費率浮動暫不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掛鉤。只保留了6種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因素。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時,是以被保險機動車上一年度已賠付的交強險責任事故賠案為根據。《辦法》將于7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
信息平臺未建成難以“雙掛鉤”
保監會發言人袁力指出,考慮到交強險推行的時間不長,投保人對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掛鉤浮動還需要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而且,與違法行為掛鉤的前提是,交管部門和保險方面建立起聯合信息平臺。目前,全國只有上海、北京、浙江、大連等7個省市建立了信息平臺,現階段將交強險費率與違法行為掛鉤實際操作中有較大難度。
盡管交強險費率浮動暫不統一實行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掛鉤,但是,袁力明確表示,鼓勵各地根據自身條件率先開展“雙掛鉤”試點。
“已建立車險聯合信息平臺的地區,可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開展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雙掛鉤’試點工作。一要考慮技術條件,二是要考慮當地老百姓的認知和接受程度。”袁力表示。根據車險聯合信息平臺建立的進程,在全國范圍內,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逐步實現“雙掛鉤”。
據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教授孟生旺介紹,一個地區的信息平臺建立的時間要看當地的推行力度,大致一年可以完成。
北京業界稱對“單掛鉤”非常意外
昨晚,北京市保險行業協會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保監會“單掛鉤”的決定,感覺非常突然,北京市保險行業正加班做準備工作,以適應7月1日“單掛鉤”。至于今后是否會執行“雙掛鉤”,這位人士表示,將會和保監會和市交管部門進行溝通。據了解,2004年試點交強險浮動費率的上海地區,已經與違法行為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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