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15時,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創業板上市有關問題與網民在線交流。圖為證監會副主席姚剛談創業板上市有關問題。中國政府網 王翰林 攝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25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指出,由于創業板市場風險比較高,今后創業板市場推出后要繼續加大對投資者的教育,提示創業板的風險。
姚剛指出,為了提示風險,證監會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專門
規定,在創業板發行上市的企業必須在招股說明書特別顯著的位置提示創業板市場風險。
姚剛強調,創業板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處于創業期的成長型企業,其盈利模式、市場開拓都處于初級階段,在經營上容易大起大落。
——上市公司的誠信風險。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進行強制性信息披露,監管部門的審核是合規性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假由中介機構負責。投資者在投資創業板市場時應對公司狀況進行深入研究。
——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股票價格可能會出現比較大波動。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規模比較小,易被操縱,大幅波動會給投資者帶來較大風險。
——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高新技術轉變成產品,到占有一定市場份額,其轉變過程很困難,這種技術風險普通投資者難以辨別。
——投資者盲目投資帶來的風險。投資者對處于創業初期的企業可能缺乏了解,在此背景下進行投資,缺乏辨別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中介機構的風險。目前能夠推薦企業發行上市的中介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個別機構勤勉盡責意識不夠。中介機構和發行企業一起欺騙投資者的事情過去也有發生,這種情況在創業板市場不能保證完全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