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貸緊縮的調控要求下,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去依賴于存貸差獲取利潤的做法正逐漸發生變化,綜合經營也被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為應對新趨勢,銀、證、保三個監管部門設立了聯席會議機制,為綜合經營形式下的分業監管協調機制建立了良好的基礎。今后,綜合經營與分業監管的模式是否仍將繼續保持?中國證券網特別邀請了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與網友就此話題進行探討。
主持人:本報兩會報道組
主持人:近年來,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您認為其條件是否已經成熟?
郭田勇:確實,這幾年銀行、保險等正在越來越向綜合的方向不斷進行滲透,從國際上來看金融業的綜合經營也是大勢所趨,所以我們應該創造條件盡快推動金融業綜合經營。
但是剛才你說是否已經成熟,其實這個成熟與不成熟都是相對的概念,我們只能說現在我們進行綜合經營的條件相對以前來說確實變得越來越好了,但不能說它已經完全成熟。這里面還有幾個方面的標準要看:第一點是金融機構在經營中能夠做到產權明晰,自律能力強,這是很重要的,如果金融機構自律能力不夠,它會趁這個機會盲目擴大,這樣就會醞釀問題;第二點,法制需要完備;第三點,金融監管要有力。
主持人:發達國家的金融業經歷過先綜合后分業再綜合的發展路徑,這給中國金融業的綜合經營帶來什么樣的啟示?
郭田勇:盡管現在從業務層面上,包括機構層面上,我們現在綜合經營的進程有所加快,但是整個實踐還是處在一種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所以我們還是應當堅持穩步推進金融綜合經營試點這種政策的導向,然后循序漸進地逐步展開綜合經營。這樣操作,才能使我國綜合經營制度在最大限度地抵御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穩步前進。
主持人:綜合經營在給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帶來挑戰的同時,也給金融監管部門出了一道難題。您如何評價當前的金融分業監管體系?
郭田勇:我覺得目前的監管體制跟以前的分業經營是能夠相適應的。因為目前的監管體系是按照以前的分業經營模式建立的,而現在綜合經營還是處在一種局部性、小規模和試點性的階段,現有的監管體系本身也在試圖對金融創新以及綜合經營上的一些業務不斷地改進監管手段和監管標準。
但是如果說評價當前的監管體系,從發展的眼光來看,我們現有的監管體系的確還存在一些漏洞,比如我們這種分業監管相對于綜合經營來看,的確能夠產生一些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第二就是說在這種分業監管下,也容易造成監管重復和增加監管成本。
主持人:我們最近注意到大部門制改革的提法很多,但“一行三會”短期內實行合并的可能性似乎還不大,您認為這個原因是什么?
郭田勇:從國際經驗來看,大部門制是一個方向,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要解決一些問題。目前來看,國務院要考慮推進大部門制的部委一定應該是問題最大、矛盾最多,而且改革起來成本最低的一些部委。
另外,我覺得我們大部門制的目的一個是提高管理效率,還有一個就是使機構總數減少,而不是增加。如果你在“一行三會”的基礎上再成立一個新的機構。雖然很多人認為這樣做效率可能提高,但這和大部門制的方向是不吻合的,因為機構應該變少,而不是應該增加。
主持人:綜合經營趨勢日益明顯,對金融監管構成更高要求。您認為當前的金融監管應怎么改進以適應這種趨勢?
郭田勇:分業監管仍是目前較理想的監管治理體制選擇,但須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監管治理體制。
首先,應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建立,可吸收人民銀行、財政部、發改委等部門參加,以在更廣的范圍內堵塞監管漏洞,形成維護金融穩定的合力。
其次,進一步完善主監管制度,強化功能監管。要在對金融集團發展趨勢研究的基礎上,根據金融集團的“血統性”特征指定主監管機構。同時通過實施功能監管使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資產組合總體風險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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