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與納斯達克簽合作備忘錄———
昨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與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下稱“納斯達克”)簽訂了合作諒解備忘錄,深交所希望在創業板推出之前得到納斯達克的幫助,而后者希望借此機會推進在中國的業務。同時兩者的合作可能讓中國企業未來在這兩個交易所共同上市成為可能。
納斯達克首席執行官羅伯特·格雷費爾德(Robert Greifeld)表示,納斯達克與深交所的共通性在于為中小企業服務方面,而這也將成為雙方合作的重點。
深交所目前正在積極籌建推出創業板。“我們正在抓緊籌建(創業板)。”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張育軍昨天表示,不過他并未透露推出時間以及第一批上市公司的數目等更加具體的情況。
格雷費爾德認為創業板并不是讓所有的中小企業都來上市,最重要的是為這些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方面有一個平等的機會。完善的條規設置可以讓市場更加平等、透明以及有效,格雷費爾德相信兩家交易所可以在這個領域進行合作。張育軍也指出:“為中小企業,為高科技企業提供直接的融資服務,是深交所的基本歷史使命。在這種形勢之下,深圳證券交易所與納斯達克簽署合作備忘錄,具有重要意義。”
格雷費爾德曾經率先提出納斯達克創新性產品“雙重上市”項目,這讓市場對于企業可能在兩個交易所共同上市存在遐想。不過這份備忘錄并沒有包括這部分內容,“這(兩地上市)是可能的結果,我們還將繼續討論。”格雷費爾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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