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交所發布公告,面向投資者對近期發布的《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指引》作出指導。深交所強調,投資者需謹慎管理自身的交易行為,如多次違規交易,將可能被視為“不受歡迎”的人,從而被拒絕進入證券市場。
深交所表示,《指引》對投資者非常重要,規定了會員(券商)應對客戶(投資者)交易行為承擔一定的管理職責,這意味著投資者的交易行為不是完全不受約束的自主行為。
深交所指出,當前個別投資者為追逐投機利潤,采用虛假申報、頻繁掛大單參與連續漲跌停股票的交易等,引起股價大幅異常波動,但投資者可能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交易行為已屬違規。在受到證券公司警示后,這些投資者應當及時糾正交易行為,消除對市場的不良影響。如果投資者不聽勸告,其行為對市場交易活動造成嚴重影響,交易所將對其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屆時投資者將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如果投資者多次違規交易,券商基于自身聲譽和品牌考慮,也可能主動要求與投資者解除證券交易委托關系。有些投資者存在僥幸心理,以為換一家券商可以繼續違規操作。實際上,無論換到哪里,其交易行為都會受到同樣的監管,因為在《指引》的要求下,所有券商都會以同樣的方式處理客戶違規交易。這些投資者最終會成為“不受歡迎”的人,而被拒絕進入證券市場。(記者 馬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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