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解讀客戶管理指引 不受歡迎者將被拒入市
近期,本所發布了《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指引》,服務中心接到許多投資者的來電詢問。為此,我們邀請本所會員管理部有關負責人回答投資者普遍關心的問題,希望引起廣大投資者的重視。
1.《指引》與投資者有關系嗎?有何重要性?
答:《指引》對投資者非常重要,它以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其最終關注對象是投資者。《指引》規定了會員(券商)對客戶(投資者)交易行為承擔一定的管理職責,這就意味著,投資者的交易行為不是完全不受約束的自主行為。投資者了解《指引》的內容,有助于配合券商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2.投資者應了解《指引》的哪些規定?
答:投資者需要了解的規定包括:
(1)開戶時,營業部人員有義務當面向投資者解釋證券交易委托協議的條款,提示證券交易風險,在投資者充分了解委托協議內容,并書面簽署文件確認知曉證券投資風險后,開戶過程才算完成。
(2)券商在提供權證等高風險產品或業務的交易服務之前,有責任向投資者詳細講解和揭示其中所包含的特殊風險,并要求投資者書面簽署相關風險揭示文件。對于個別產品,為避免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或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的客戶招致損失,券商也可以設定一定的參與條件。
(3)當交易所發布新的交易及相關規則時,券商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向客戶進行宣傳,投資者可以在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網站等地方查閱到這些規則及其相關材料,熟悉和了解交易規則。一些緊急和重要的信息,證券公司也會通過交易系統、短信等方式及時傳遞。
(4)券商如果發現投資者違規使用賬戶,或交易行為引起市場價格異常變化受到交易所警示時,會及時與客戶聯系,作為客戶應當積極配合證券公司的要求。
3.投資者采取哪些措施可以保護自身利益?
答:投資者在開戶時應仔細閱讀證券交易委托協議,明確自身在參與證券交易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對于不熟悉的條款,要求營業部的客服人員當面解釋,如果發現個別條款可能影響自身權益,應及時溝通,及時解決,避免日后發生糾紛。
另外,投資者在參與高風險產品或新業務的交易之前,有權利要求券商的客服人員(或相關咨詢人員)詳細講解該產品或業務的交易特性和特殊風險,并充分考慮自身的資產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再決定是否參與。
4.投資者如何避免被交易所限制交易?
答:當前個別投資者為追逐投機利潤,采用虛假申報、頻繁掛大單參與連續漲跌停證券的交易等,引起股價大幅異常波動,但自己可能并沒有意識到交易行為已屬違規。在受到證券公司的警示后,這些投資者應當及時糾正交易行為,消除對市場的不良影響。如果投資者不聽勸告,其行為對市場交易活動造成嚴重影響,交易所將會對其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屆時,投資者將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投資者多次違規交易,券商基于自身聲譽和品牌的考慮,也可能主動要求與投資者解除證券交易委托關系。有些投資者存在僥幸心理,以為換一家券商可以繼續違規操作。實際上,無論他換到哪里,交易行為都會受到同樣的監管,而且,一旦被一家券商解除委托關系,也可能被其他券商拒絕。在《指引》三要求下,所有的券商都會以同樣的方式處理客戶的違規交易。這些投資者最終會成為"不受歡迎"的人,而被拒絕進入證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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