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日前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黃金期貨。為便于廣大投資者對黃金期貨上市工作有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上海期貨交易所有關負責人近日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記者:作為國內第一個推出的貴金屬期貨品種,黃金期貨備受市場關注。請問上期所在黃金期貨獲批前進行了怎樣的準備工作?
上期所負責人:我所一直把黃金期貨作為產品開發的重要品種,從1999年開始進行研究與準備。到現在,推出黃金期貨條件已經成熟。首先,經過對國內外市場調研,特別是深入分析了國外交易所已上市黃金期貨的相關環節之后,完成了黃金期貨合約的設計、規則的制定,以及交易、交割、結算等各種制度和流程的構建。
第二是完成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我所在合約設計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始終把風險管理放在第一位。上期所在銅、鋁等有色金屬期貨交易風險監控方面有著成功經驗,在漲跌停板制度、保證金制度、限倉制度、交割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定了嚴密的制度和應對措施。同時,也在黃金期貨的合約設計和規則制定中考慮到了黃金的特性。
第三是已在技術方面做好準備。黃金期貨與其他品種相比,在技術方面沒有更多特殊性。我所自主開發的、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新一代交易所系統”(NGES)成功上線,一年來運行可靠,可為黃金期貨交易運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第四是已獲得市場相關機構的認同。我所走訪多家黃金生產企業、消費企業、貿易商、商業銀行、質檢機構等,廣泛聽取了各方意見;與商業銀行、黃金企業及相關機構等建立了密切聯系。這些相關企業和機構均對上市黃金期貨表示了認同和支持。
記者:在黃金期貨的風險控制方面,是否有區別于以往的創新?
上期所負責人:上期所在既有品種的風險監控方面有著成功經驗,根據黃金市場的特性,我所在黃金期貨的風險控制措施的設計中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主要有:
一、保證金收取標準。黃金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比例為合約價值的7%。由于金價波動較大,我們設定了相對較高的保證金水平。
二、漲跌停板制度。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根據國際金價波動率,設定了相對較寬的漲跌幅度。
三、限倉制度。黃金期貨合約在不同時期規定了較嚴格的限倉比例和持倉限額規定。在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某一期貨合約持倉量不得超過12萬手,對投資者的限倉比例為5%,非經紀會員限倉比例為10%,經紀會員為15%。交割月份,對投資者的限倉限額設定為200手,對非經紀會員設為500手,經紀會員為2000手。
記者:為推動黃金期貨上市,上期所下一步將有哪些工作要做?
上期所負責人:目前,黃金期貨的合約及相關規則正在公開征求意見,之后,我們將進一步論證合約、交易交割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的設計方案,再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報備,同時做好交割商品注冊的工作。
在加強風險意識和投資者教育方面,上期所下一步將聯合相關協會,積極開展黃金生產企業、消費企業和黃金期貨投資者的知識培訓、風險教育及上市推廣工作,還將組織模擬交易等,將投資者教育及市場培訓做深做實,在確保平穩和安全的基礎上,盡快推出黃金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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