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5大類11個級別的券商新的分類工作已經完成,據知情人士透露,未來券商業務資格范圍將與其分類直接掛鉤。其中,A類券商基本擁有現行所有業務牌照的申請資格,而其他類別券商業務將可能面臨不同程度的限制。
上述知情人士稱,監管部門目前已初步明確各級券商的業務資格范圍。其中,A類券商基本擁有現行所有業務牌照的申請資格,并分別視AAA、AA、A三個不同的級別予以考量。包括將來的券商直接股權投資等創新業務,都可能先在這一等級券商中試點。
與此同時,B類券商則不能開展融資融券、QDII等創新類業務;而C、D類券商業務可能主要局限于經紀業務。至于E類券商,由于公司潛在風險已經變為現實風險,因而被依法采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托管、接管等風險處置措施。
今年6月2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證券公司分類監管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啟動券商首次評價與分類工作。根據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評分的高低,將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目前,所有證券公司的分類評審工作已基本完成。此次104家券商分類評審結果呈現兩頭小、中間大的格局,被評為A類的公司僅17家,B類和C類公司占了較大比重。
按照分類監管工作指引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監管、區別對待的監管政策;并將分類結果作為確定新業務、新產品試點范圍和推廣順序的依據。業內人士分析,此舉將會加速國內券業整合,促進優勢券商做大做強,提高本土證券公司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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