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首席顧問、香港證監會原主席沈聯濤日前參加“福建銀行業金融創新大講堂”時表示,當前金融市場應該特別強調“買者自負”,投資者要為自己的購買行為負責,承擔相應的風險。
沈聯濤說,“買者自負”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強調“買者自負”能有效防范道德風險,也是投資者的自我約束。每個投資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時,都應該問自己:一、你知道自己買的是什么東西嗎?二、你知道其中有什么風險嗎?三、你確信你能夠應對這些風險嗎?
沈聯濤認為,金融產品的市場本質上可以劃分成為兩個市場:一個是面向散戶投資者的零售市場,另一個是面向專業人士的批發市場。在批發市場上,投資者都是專業人士,“買者自負的原則”在這里完全適用。但在零售市場,需要給予一般投資者特別保護。
在香港,被認定為專業投資者的基本界線是擁有財富超過100萬元港幣。這個界線以上的投資者被認為是完全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利益。同樣地,美國對對沖基金監管最少的一個原因是對沖基金的投資人都是富人,他們深知其中的巨大風險。
記者就中國股市目前存在的風險采訪沈聯濤時,他說,當市場大起、快起的時候,也可能反過來意味著大跌。從海外經驗來看,如果零售的投資者不理解這種風險,最后可能虧損很大。因為零售的投資者對信息的把握一定沒有專業投資者準確,交易也沒有那么快。
沈聯濤說:“目前內地的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金融教育不足,自我保護意識缺乏,與成熟市場還有較大差距。”(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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