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共同組成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基本上做到了全社會各種群體的全覆蓋。但是也存在著醫保政策的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問題,城鄉居民就醫的可選擇性受到限制,不利于我國龐大的流動人口看病就醫等問題。基本醫療保險是城鄉居民重要的民生問題,應盡可能地強調社會的公平性。因此,在制度設計上必須打破這種城鄉二元的醫療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障體系。2007年5月7日,中央正式批準重慶市、成都市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為全國進行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障制度探索經驗。2007年10月起,重慶市在五個區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21個,至此,已經有26個區縣進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的試點。他們對城鄉一體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上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其主要特點是“一個平臺,兩個標準”。“一個平臺”是依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平臺建立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制度。“兩個標準”是指制訂兩個檔次的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供城鄉居民自由選擇。同時,實現了城鄉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個平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納入同一個制度
2007年,在全國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時候,重慶市沒有在新農合制度之外再建立一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而是結合統籌城鄉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的實際,依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平臺,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直接與新農合制度融為一體,建立了“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重慶市規定,凡是具有本市城鄉戶籍的農村居民和不屬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鎮居民,包括學生(除大學生外)和兒童,以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兩個標準:兩個籌資標準和兩個報銷待遇標準
兩個籌資標準:重慶市在設計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繳費標準時,充分考慮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醫療消費的差異,全市實行統一的籌資標準,分為兩個檔次。一檔籌資水平,2007年為50元/人/年,2008年為100元/人/年;二檔籌資水平,2007年為160元/八年,2008年為200元/人/年。城鄉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繳費檔次。一般來講,第一檔是為農民設計的新農合的繳費檔次,但是,困難的城鎮居民也可以選擇第一檔次繳費;第二檔是為城鎮居民設計的繳費檔次,但是,有條件、相對富裕的農民也可以選擇第二檔繳費,城鄉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選擇繳費檔次。隨著經濟的發展,可適當調整籌資水平。各檔次籌資水平減去政府的財政補貼之后,剩余部分為個人繳費。兩個待遇水平:選擇一檔參保的,享受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待遇,對參保人員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予以普遍補助。選擇二檔參保的,具體的待遇支付辦法由各試點區自行制定。例如江北區一擋和二檔待遇標準在起報線上沒有什么區別,而在封頂線報銷、住院費報銷和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看病的報銷比例上則體現了不同的報銷待遇。
整合城鄉居民合作醫療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我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已經建立起來,但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 一是可及性不高。由于大病醫療救助設有門檻,且為事后救助,困難群眾往往因為墊付不起治療費用而不敢就醫,難以享受到醫療救助。二是公平性不強。起付線的設置,造成越是困難的群眾越難以享受到醫療救助;按一定比例給予救助,使越是困難的群眾因自付醫療費用少而得到的救助數額也少。三是程序較繁瑣。醫療救助審批程序設置較多,效率不高,時效不強,困難群眾難以及時受助。正對這種情況,重慶市渝北區政府有效整合兩種制度:(1)政府每年拿出一定的資金,按每年10-20元的個人繳費標準給予困難群眾全額資助,保證他們能夠順利參加合作醫療。(3)對需要住院的困難農民,該區實行大病醫療的及時救助,取消住院費用的起付線。住院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按合作醫療規定報銷后,患者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門給予全額救助。(4)費用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合作醫療規定報銷后,由民政部門對患者自付部分給予60%的救助。 (5)渝北將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服務的區級醫療機構、街道醫院、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全部納入城鄉醫療救助服務單位,搭建起了醫療服務網絡。在這些服務網絡建立了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管理系統。現在,只要受助群眾生病住院,報上卡號,醫療救助管理系統將自動啟動,醫療費用自動生成為合作醫療報銷金額、民政救助金額、救助對象自付金額3個部分。出院時,受助者只需交納自付部分,不需要層級審批。
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意義重大: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性。
制度的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1、重慶市城鄉合作醫療的試點最突出的成效是在制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城鄉居民二元結構的醫療保障制度的設計。“一個平臺”使得城鄉居民共享一個“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這就從制度上消除了城鎮和農村的“二元”差異,保證了社會公平的實現。2、“兩個標準”的設計考慮到城鄉居民不同群體在經濟收入、醫療消費上的差異,城鄉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酌情選擇。也滿足了城鄉流動人口對醫療保障制度的需求。同時,在“政府+個人”的籌資模式上,政府的對于城鄉居民籌資水平的投入上是一致的,這是政府對待社會公民公平性的表現,克服了以往城鄉有別的醫療保障投入。3、在醫療費用報銷待遇上,只有檔次的差異,沒有城鄉居民之間的差異,從制度上克服了農民報銷比例少,城鎮居民報銷比例多的情況。4、“渝北模式” 成功地進行了合作醫療與民政醫療救助的無縫銜接,其特點就是變事后救助為事前救助,解決救助對象的后顧之憂,使困難群眾的病后能得到及時、快捷、方便的治療,真正緩解困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
當然,重慶市在短短一年的試點工作中建立起了“一個平臺,兩個標準”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制度,是解決當前醫療保障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問題的突破口,但還不是一個非常完善的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險方案和最終制度,因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沒有納入進來,同時還存在著管理體制理順、統籌層次提高和基層醫療機構建設、信息平臺建設等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重慶市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鄉統籌的不斷推進和制度創新來解決。
總之,重慶市在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上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動了重慶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點工作,為全國城鄉統籌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和發展做出了有益的貢獻。【作者:中央黨校科社部社會學教授 向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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