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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東劃定土壤治污路線圖
??????? 到2020年建成全省土壤環境保護體系
山東省環保廳日前發布了《山東省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全省土壤環境狀況,明確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確保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點位達標率不低于國家下達的目標值;基本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對全省60%的耕地和服務人口50萬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開展例行監測;全面提升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開發利用的環境風險,推進典型地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體系,促進土地利用與土壤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到2020年,建成全省土壤環境保護體系,全省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改善。
確定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
《方案》指出,確定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以耕地、服務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確定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以下簡稱優先區域)。2015年年底前,各設區市要提出優先區域的劃分方案,明確本行政區域內優先區域的范圍和面積,報省政府批準。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在土壤環境質量評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礎上,劃分土壤環境質量等級,建立相關數據庫。
建立并實行嚴格的土壤環境保護制度。禁止在優先區域內新建有色金屬、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制造等排放重金屬、持久性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項目,從嚴控制在優先區域周邊新建可能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項目。對嚴重影響優先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的工礦企業,要予以限期治理,未達到治理要求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并對其造成的土壤污染進行治理。
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嚴格環境準入,防止新建項目對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堅持“不欠新賬、多還舊賬”的原則,在重點規劃環評和排放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的工礦企業項目環評文件中強化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內容,防止在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過程中造成新的土壤污染。到2015年,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基本實現城鄉垃圾收運體系全覆蓋。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肥料、農藥和飼料等農業投入品中有害成分的監測。到2015年,全省農業有害生物綜合防治率達到90%,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到95%。鼓勵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到2015年,畜禽養殖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強化被污染土壤環境風險控制
《方案》指出,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大中城市周邊、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周邊、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區域被污染耕地和被污染地塊為重點,按照“風險可接受、技術可操作、經濟可承受”的原則,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項目,探索適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
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要加強土壤環境監管隊伍與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定期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各級政府要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保護基層執法能力。到2015年,省級、市級以及產糧大縣、蔬菜產業重點縣環保部門應具備開展土壤環境常規監測的能力。配備相應的執法設備,將土壤納入環境監察機構的工作范圍。深化工業污染源環境監測,重點圍繞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土壤污染源頭,建立重點防控企業特征污染物日監測和月報告制度。到2015年,建立省、市、縣三級土壤環境質量定期監測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逐步建立土壤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增加社會公眾對土壤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高土壤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能力。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機制
《方案》提出了5項保障措施,即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聯動機制;拓寬投資渠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機制;完善法規政策,嚴格土壤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和考核;強化科技支撐,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水平;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和鼓勵公眾參與。
《方案》指出,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負總責,要盡快編制各自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各級政府要逐步加大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對接中央土壤環境保護資金扶持政策,建立土壤環境保護項目庫;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督促企業落實土壤污染治理資金;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土壤環境保護和土壤污染綜合治理。
山東省將研究制定山東省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被污染地塊環境監管、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等管理辦法。山東省環保廳要與各設區市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各級政府要與重點企業簽訂責任書,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山東省環保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市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并向省政府報告考核結果。? (記者:周雁凌 季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