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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蔡新華 見習記者劉靜上海報道 上海市政府日前發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明確上海市將從今年4月30日起,比國家總體規劃提前4年實施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
據了解,為配套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上海市已經在2013年11月起全面供應了達到國五標準的汽柴油,為確保實施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奠定了基礎。
據悉,上海市提前實施國五標準的車輛主要是兩大類:一類是總質量小于3500千克的輕型汽油車,如轎車、面包車等,另一類是公交、環衛、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
相較于國四標準,達到國五標準的輕型車總氮氧化物可以減排25%,重型車總氮氧化物可以減排43%。按照上海市機動車年度注冊登記總量統計,預計年度新增車輛可以減少總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噸左右。
同時,上海將加快全市剩余12萬輛黃標車的淘汰更新,根據正在實施的提前淘汰補貼規定,黃標車在今年年內提前淘汰可以申請政府補貼。
此外,根據國家全面淘汰黃標車及部分老舊車輛的有關要求,上海市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2015年上海市實施郊環內禁止無國家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車輛行駛的限行措施,以進一步強化對上海市及外省市黃標車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