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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歷程
我國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大氣污染的治理。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展開了對酸雨問題的研究和治理。在第七、第八個“五年計劃”中,國家都將酸雨列為重點課題,研究揭示其形成機制,建立起酸沉降控制技術評價與篩選的原則、方法和指標體系,及基于硫沉降臨界負荷的控制規劃和對策,在大氣污染物輸送過程的研究方面也積累了一定實踐經驗和理論成果。在此基礎上,我國政府于1987年制定并在1995年修訂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提出了污染排放控制的相關辦法,尤其是針對SO2排放的燃煤過程制定了總量控制的管理辦法。與之相應的煙氣脫硫技術和工藝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和廣泛應用,SO2排放總量從2007年起呈下降趨勢,有效控制了酸雨污染形勢。
我國城市大氣污染雖受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的制約,早期呈現出明顯的煤煙型污染特征,但是隨著汽車擁有量的激增,大城市NOx污染逐漸加重,光化學煙霧現象開始出現。早在上世紀70年代末,蘭州地區就發現了由于當地地形和特殊的產業結構導致的光化學煙霧,隨即開展了大氣物理和大氣化學的綜合研究。隨后,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也有光化學煙霧發生的報道。因此,我國政府于2000年再次對《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了修訂,將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防治納入法規管理的范圍,隨后又對機動車的排放標準做出多次調整。在燃煤煙氣凈化方面,近期又進一步加嚴工業煙氣排放標準,在基本普及煙氣除塵脫硫的基礎上,新建電廠全面推廣煙氣脫硝技術。這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明顯下降,大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也呈明顯下降趨勢。
但是,我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我們在污染控制方面取得的成果。一些污染物,如NOx、VOCs,雖然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排放強度顯著下降,但是其排放總量在“十一五”期間反而出現了上升。在此情況下,雖然SO2和顆粒物排放總量已開始下降,但我國大氣污染日益呈現重度復合污染(由煤煙型污染與機動車尾氣污染及其他污染相疊加)的態勢。我國大氣復合污染的重要特征包括大氣氧化性增強和二次生成的細顆粒物濃度增加。后者即是導致灰霾產生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