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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三次締約方大會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12月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巴厘島路線圖”,啟動了加強《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全面實施的談判進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新安排的談判并簽署有關協議。
■主要內容
“巴厘島路線圖”的主要內容包括:大幅度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未來的談判應考慮為所有發達國家(包括美國)設定具體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發展中國家應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長,但不設定具體目標;為了更有效地應對全球變暖,發達國家有義務在技術開發和轉讓、資金支持等方面,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在2009年年底之前,達成接替《京都議定書》的旨在減緩全球變暖的新協議。
■現實意義
“巴厘島路線圖”首次將美國納入到旨在減緩全球變暖的未來新協議的談判進程之中,要求所有發達國家都必須履行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的溫室氣體減排責任。另外,“巴厘島路線圖”還強調必須重視適應氣候變化、技術開發和轉讓、資金三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