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環保執法應重查惡意違法(資料圖片)
我國多數基層環保執法部門正面臨執法難、難執法的窘境。
環保部門與當地污染企業的矛盾,被比喻成貓和老鼠的關系。在這場“貓”和“老鼠”的對決中,“鼠”肥,“貓”瘦。“鼠”,往往是地方GDP的貢獻者,有地方首長撐腰,而“貓”是地方首長任命的,要為GDP服務、讓路。
基層環保部門面臨種種制約,基層環保部門的監管還比較粗放,要和污染企業以及背后的支持者掰手腕還得琢磨巧勁兒。
環保部法規司司長對記者公開的觀點或許能給基層環保執法提供一個“突出重圍”的思路。
基層環保執法難是個不爭的事實。如何讓基層環保執法走出困境?環境保護部法規司司長楊朝飛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眼下,應重點查處主觀故意、惡意違法行為;同時,他建議,基層環保部門應當支持老百姓的污染訴訟,給他們提供一些污染監測數據。
惡意違法排污危害最大
近一年來,發生的嚴重污染案件不下5起:2008年9月,發生在云南省的陽宗海水體污染案件;今年2月20日,江蘇省鹽城市發生的飲用水取水口水源污染案件;7月29日,發生在湖南省瀏陽市的鎘污染案件;8月16日,陜西省鳳翔鉛污染案件以及8月18日,湖南省武岡鉛污染案件。
事實上,這些嚴重污染案件都是由于企業惡意違法所造成的。
以湖南鎘污染為例,湘和化工廠是一家曾經被勒令關停的污染化工企業,后被招商引資到了瀏陽市鎮頭鎮的雙橋村。因為污染問題,周邊村民與污染企業斗爭了5年多。
但是,對這樣一個多年惡意違法的企業,當地的環保監管部門卻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最終當地環保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受到了黨政紀處分甚至法律的追究。包括云南陽宗海在內的其他4起重大環境污染案件事實上都存在著企業惡意違法問題。
楊朝飛認為,基層環保執法應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監管、查處惡意違法上來。“企業能夠運轉污染治理設施、自覺治理污染就很不錯了。”對于企業由于技術問題、管理問題偶爾出現的超標,楊朝飛建議,不應作為當前查處的重點。對于有人提出的超標就是違法,“我始終不同意這個觀點。”楊朝飛說,一年有一次超標就定為違法企業、就重罰,他認為,這樣執法并沒有抓住當前違法的重點。
楊朝飛表示,查處違法排污要找重點突破,著重查處那些造成大量污染,主觀故意的惡意違法行為。
楊朝飛說,這些惡意違法行為包括媒體曝光的污染企業私設暗管偷排的、白天不排晚上排的;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有的等建成之后再去補辦手續,還有的在監管中搞監測的假數據、修改原始監測記錄;再有就是一些企業對執法人員到現場執法檢查采取暴力抗法、阻撓干擾執法的;另外一部分是屬于生產、銷售、轉移、進口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設備。楊朝飛說,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實施了很多年,到現有大量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設備還在運轉。他認為,如果從生產環節上把污染堵住了,環境污染就不會是現在這樣了。
但是,他對關停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也表示出了擔心。“過去看哪兒關停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我高興,但后來就高興不起來了。”楊朝飛說,他高興不起來的原因是“這里關了它,它就跑到那里開,下游關了往上游跑,城市關了往農村跑,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的地方關了它向偏遠地方轉移,最后,污染總量并沒有減少。”楊朝飛說,這些都屬于惡意排污行為,應該成為基層環保部門今后執法時的重點打擊對象。對于環境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楊朝飛說,也應該從重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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