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第一大罰單(總額62.511萬元),近日已執行完畢。
這家違法企業為何會收到廣西最大罰單?環保部門是如何調查與取證的?企業有哪些違法行為,造成了怎樣的環境損害,又有哪些方面的反響與反思?中國環境報記者近日對此案進行了深入采訪。
右江水質告急
6月14日6時,南寧市隆安縣環保局接到群眾反映:右江百色平果與南寧隆安交接斷面雁江,有野生魚類浮頭并有少量死亡。
隆安縣環保局立即趕往現場對水質進行監測后發現,水質達不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要求。
當天9時30分,隆安縣環保局向縣政府報告了有關情況。11時,縣政府召集相關部門研究后決定,從14:30~17:00隆安縣城暫停供水。17時,衛生防疫部門檢測報告出來后恢復供水。初步調查表明,水質異常情況主要為平果縣境內排污所致。
6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南寧市環境監測站及隆安縣環境監測站對右江的19個監測斷面水質進行監測表明,pH值與高錳酸鹽指數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氨氮的監測結果為,除了雁江碼頭和三床渡口北岸出現過超標現象,其余監測值均達到Ⅲ類標準。氨氮超標的水樣,其高錳酸鹽指數也呈現濃度較高的情況,說明此次污染事件具備有機污染的特性。
經初步排查發現,平果縣凱特酒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特公司”)附近有污水從地下溶洞進入右江,具體情況仍需進一步調查。
6月15日,平果縣人民政府責令凱特公司停止生產。凱特公司于6月15日停止投料,由于生產工藝原因,于6月17日晚全面停止生產。
同時,由于南寧市處于邕江中上游,飲用水大部分取自邕江,而邕江水質的好壞又受制于上游的左江、右江。一旦左江、右江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沿岸、南寧市及下游多個城市的飲用水質量將無法保證。
右江隆安段污染事件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引發了震動,自治區主席馬飚高度重視,于6月15日批示:“請自治區環保局協助南寧市查清污染源,防止類似案件發生。”
隨著調查的深入,事態逐漸明朗。6月17日,馬飚再次做出批示:“請繼續對污染源進行排查,并采取措施嚴防發生類似事件。”
同時,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局局長梁斌等領導先后率有關人員趕赴隆安、平果兩縣,現場協調部署調查工作。
6月21日上午,由于污染團下移影響,南寧三江口下游邕江水質溶解氧出現低于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情況,污染河段約130千米,但暫時不會對南寧市取水、供水造成影響。此時,南寧市已做好了供水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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