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五月二十六日電 為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二十六日披露,從今年十一月一日起上海將對所有輕型汽油車、以及公交車、環衛車、郵政車輛,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四標準”,以期改善上海空氣質量。
“國四標準”即是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其等效于歐洲的“歐IV標準”。據悉,按標準規定,中國內地最晚于二0一一年全面實施“國四標準”。
據上海市環保局副局長吳啟洲介紹,研究表明,滬上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在中心城區所有污染源中的“貢獻”比例已高達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九十和百分之二十六,機動車污染排放已成了影響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污染源。
吳啟洲表示,上海實施國四標準后,相對于國三標準,輕型汽車單車污染物排放將進一步降低五成左右,重型汽車單車排放可進一步降低三成左右,顆粒物排放更可降低八成以上,上海環境改善成效由此進一步顯現。
目前,上海尚有二十萬輛達不到國一排放標準的高污染車輛,其保有量僅占汽車的百分之十四,排放量卻占到百分之五十。為加快淘汰高污染車輛,上海市政府近期將出臺對排放低于國一標準(含國一標準)的老舊汽車實施淘汰更新給予補貼以及擴大對高污染車輛限行范圍等舉措。初步預測,如果高污染車輛有百分之十五(約五萬輛)的老舊車輛得以更新,上海污染排放總量有望降低八個百分點。
此外,上海還將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摩托車國三標準,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不斷向好。(常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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