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審計署發布了渤海水污染防治審計調查結果。2008年3月—9月,審計署對環渤海地區2006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重點調查了天津、大連、秦皇島、煙臺等13個市。
審計表明,環渤海13市政府積極開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政府和轄區企業投入治理污染資金351.13億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調查也發現,部分地方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沒有完全落實到位,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工業和生活污染依然比較突出。
半數經濟開發區未設立環保機構
審計發現,部分重點監控企業超標排放。2007年,13市正常生產的180戶國家重點監控廢水排放企業中有41戶廢水超標排放,其中35戶屬于石油化工、造紙和印染等污染物排放大戶。一些縣鄉企業污染依然十分嚴重。
開發區新增污染控制不力。2007年底,13市的34個經濟開發區中,有17個未設立環保機構,有的開發區僅有1至2名兼職人員;有15個開發區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2007年有4000萬噸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358個建設項目(占項目總數的8%)未按要求進行環評,727個已竣工項目(占竣工項目的26%)未進行“三同時”驗收。
污水處理廠投資僅完成計劃21%
審計調查表明,13市“十五”期間計劃投入63億元建設86座污水處理廠,截至2007年底,有14.5億元沒有到位,23座污水處理廠尚未開工建設。“十一五”期間計劃建設的146座污水處理廠,有71座未開工建設,僅完成計劃投資的21%。2007年,7個市的城市污水處理率低于全國60%的平均水平。與2005年相比,2007年13市城鎮生活污水中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增長7%。
部分污水、垃圾處理不達標。審計調查的51座已運行污水處理廠中,有18座(占35%)處理后的水質和污泥不達標。審計抽查的10座垃圾處理場,有6座將收集的62萬噸垃圾(占收集總量的31%)簡易填埋或露天堆放。
13市少征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5.78億元
審計發現,有的單位排污費、污水處理費征繳問題比較突出。據不完全統計,13市少征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5.78億元,占應征額的15%。其中,主管部門和代收單位違規減免2.95億元,繳費單位欠繳2.83億元。
審計調查發現違規使用資金6.07億元,占審計調查資金總額76.46億元的7.9%。由于地方財政對環保部門的經費保障能力不足,污水處理費未按要求納入財政專戶管理,被挪用的5.3億元主要用于補充環保部門經費和污水處理費代收企業的生產經營。
60%至70%污染物來自上游區域
針對上述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已積極進行整改。審計署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司長黃道國表示,這次審計公告反映的主要是環渤海13個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但并不是說污染渤海的全部責任在這13個市。渤海受納污染物的60%至70%來自13市之外的上游區域。也就是說,除了城市人口增加,工業廢水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外,根本原因在于上游地區的陸源污染。
據此,審計署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和環渤海地方政府,從可持續發展高度統籌規劃渤海的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工作,要像保護基本農田一樣建立和完善嚴格的渤海海域保護制度和機制。(崔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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