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
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能源消費的不斷攀升,發達國家歷經近百年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近二、三十年集中出現,呈現區域性和復合型特征,存在發生大氣嚴重污染事件的隱憂,大氣環境形勢非常嚴峻。
(一)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導致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長期以來,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影響我國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在70%左右,是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的主要來源,煤煙型污染仍將是我國大氣污染的重要特征。2006—2008年,我國煤炭消費量增加了6億多噸,其中火電行業增加了4億多噸,盡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二氧化硫減排目標有望實現,預計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仍將達2200萬噸左右。
(二)城市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2008年,全國23.2%的城市空氣質量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113個重點城市中,有48個城市空氣質量達不到二級標準,城市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濃度依然維持在較高水平。另據部分城市灰霾和臭氧污染監測試點表明,灰霾和臭氧污染已成為東部城市空氣污染的突出問題。上海、廣州、天津、深圳等城市的灰霾天數已占全年總天數的30%-50%?;姻埠统粞跷廴静粌H直接危害人體健康,而且造成大氣能見度下降,看不見藍天,使公眾對大氣環境不滿。我國目前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僅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物,尚不能完全反映大氣污染的實際狀況,使空氣質量評價結果與公眾直觀感受不一致。
(三)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日趨明顯。我國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占全國6.3%的國土面積,消耗了全國40%的煤炭、生產了50%的鋼鐵,大氣污染物排放集中,重污染天氣在區域內大范圍同時出現,呈現明顯的區域性特征。在遼寧中部城市群、湖南長株潭地區以及成渝地區等城市密度大、能源消費集中的區域也出現了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但目前城市大氣污染治理“各自為戰”,尚未建立有效的區域空氣聯防聯控機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區域和城市的大氣環境問題。
(四)機動車污染問題更加突出。2008年,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6400萬輛,汽車尾氣排放成為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使大中城市空氣污染開始呈現煤煙型和汽車尾氣復合型污染的特點,加劇了大氣污染治理的難度。汽車排放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城市道路兩側和交通密集區域,與人群距離近,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此外,我國目前的車用燃油標準與汽車排放標準還不同步,雖然全國已經普遍實施了機動車國Ⅲ標準,北京、上海提前實施了國Ⅳ標準,但汽車燃油品質明顯落后于汽車技術進步,制約了我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
(五)環境法規和保障體系有待進一步加強?,F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在排污許可證、機動車污染防治、區域性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尚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仍然存在。相關經濟激勵政策體系不完善,排污收費標準偏低,企業開展污染治理缺乏主動性。大氣環境監管能力相對薄弱,環境管理人員不足、能力不強的問題依然突出。環保執法權威尚未有效樹立,執法難的問題較為嚴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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